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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民忧办实事 老旧危房换新颜——省局住房管理处助力省级机关首个危旧未售公有住房翻建项目交付使用

发布日期:2023-03-14 17:31 浏览次数:

春节前,虹桥11号1幢翻建项目竣工交付,住户喜搬新居。春节过后,虹桥11号1幢住户代表一行6人来到省局住房管理处表达感谢之意并赠送锦旗。

走近今日的虹桥11号1幢,米白色的真石漆外立面,断桥铝合金窗户,整齐的人字头屋面,很难想象这原本是一幢历经80多年风霜雨雪、破烂不堪的危房。省局住房管理处协助省沿海集团,用了3年多时间,打造了省级机关首个危旧未售公有住房翻建项目,为后续项目提供了借鉴。

D级危房!下定决心翻建

虹桥11号1幢是省沿海集团管理的不可售公有住房,为二层砖木结构建筑,建于1938年,20户租户居住。“屋面塌陷,墙体开裂,电线裸露,下水不通,雨天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住户清晰地记得因房屋老化带来的困难问题。

2019年,该房屋鉴定为D级危房,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房屋使用,制定危房治理方案并消除安全隐患。为彻底解决安全隐患,响应国家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要求,省局住房管理处、省沿海集团多次商讨,征求全体住户意见并统一思想,克服工期、住户在外过渡期较长等不利因素,下定决心翻建房屋。

用“铁脚板”赢得各方配合

翻建之路并不平坦顺利,省局住房管理处发扬“铁脚板”精神,不畏艰辛走街入户,定纷止争耐心调解推进项目。一是解决历史纠纷。该房与相邻单位存在土地使用权历史纠纷,规划部门要求相关单位同意后方可批复翻建手续。省局住房管理处前后5次上门协调,最终解决此问题。二是确定翻建方案。申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建设方案需要全体住户签字。省局住房管理处协助省沿海集团广泛征求住户意见,先后召开10余次工作会议,设计方案4易其稿。对个别住户提出的无法实现的要求,省局住房管理处反复沟通做工作,获得住户的理解和配合,历时8个月终于确定方案,办理规划手续。

以人为本  托起住户“稳稳的幸福”

虹桥11号1幢原本是不成套住房,住户共用厨房和卫生间。省局住房管理处会同省沿海集团认真研究,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房型设计,实现每户均配置室内卫生间、厨房间的诉求。同时,项目施工过程中,省局住房管理处发挥管理优势,指导帮助省沿海集团认真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安全。

作者:(住房处
信息来源:住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