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4-18 16:22 浏览次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重要一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项目化的理念落实改革发展任务,按照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江苏机关事务工作现代化建设,为更好地“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机关运行保障。

一、不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中央和省委学习要求,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制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局理论学习计划,围绕深入学习党章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按照中央及省委统一部署,全面总结以往主题教育务实举措和经验做法,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点建设,构建党建联盟,促进省局与各市局、省级机关单位以及驻地街道社区的沟通互动,提升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3、强化政治责任落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把握两个“永远在路上”新要求,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推动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优化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集聚全体班子成员智慧力量,不断提升决策水平和效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强舆论信息员队伍,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有效防控意识形态风险。巩固拓展政治巡察成效,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做好局属单位政治巡察“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4、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现代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决定》,紧紧围绕全省现代化建设做好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机关事务现代化建设研究,制定出台《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江苏机关事务工作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明确全省机关事务现代化建设的方向路径。指导各地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机关事务现代化建设实践,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5、推进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规范管理配套制度。落实省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有关要求,优化完善“过紧日子”具体指标,加强机关运行成本统计结果运用,建立健全“过紧日子”评估和通报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调研评估。用好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利剑,加强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巩固拓展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做法成效。(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处,各相关处室单位)

6、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项目化管理工作模式,建立项目化管理工作专班,制订年度机关事务工作项目化管理清单并推动任务落实,探索实施“颗粒归仓”“超级服务”等核心项目,切实化解重点难点问题,优化便民服务举措。压紧压实处室单位主体责任,优化本部门、整合跨部门人才资源,制定可量化指标,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强化项目成果运用和宣传推广。(责任部门:人事处、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三、持续提升资产资源使用管理效能

7、深化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管理范围和工作职责的责任清单,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资产管理体系。制定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联合省财政厅修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强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省级机关资产处置平台高效利用,运用好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责任部门:资产管理处,省级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8、推进办公用房规范管理。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日常使用规范》的宣贯和培训。推进省级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完成第一批20万平方米权属历史遗留问题办公用房规划确认和房屋安全鉴定。会同省发改、财政部门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意见,研究事业单位及各地经开区、垂派机构办公用房管理机制。抓好涉及违规新建楼堂馆所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责任部门:房地产管理处)

9、提升公务用车使用效能。开展2022年度公务用车年度统计,开展公务用车管理绩效评价研究。优化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平台,制定出台《省级机关公车平台管理办法》和《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统一处置实施细则》。推广第一批公务用车专项领域建设经验做法,启动实施第二批专项领域建设。常态化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配合省纪委监委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责任部门:公务用车管理处)

四、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10、部署落实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年度任务。落实《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制订印发2023年度工作安排和示范举措责任分解。开展《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省地方标准修订工作,组织《公共机构能源托管规程》省地方标准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拓展完善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功能,进一步增强平台智能化水平,做好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的对接。(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各相关处室单位)

11、加强节能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组织国家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以及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创建70个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开展示范引领行动。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加快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办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绿色出行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节能业务培训,采用“互联网+”云宣传多渠道多层次多维度宣传节约文化。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消费理念。(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12、推进绿色项目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全省公共机构2023年度新增改造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推进光伏项目建设,2023年全省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地区党政机关可建面积的建设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机构可建面积的建设比例不低于40%。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各设区市不少于1家公共机构实施数据中心改造项目。(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

13、严格能源资源消费双控。开展“十四五”公共机构节能中期评估,完成2022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加强能耗定额管理,组织2023年度节能执法检查。探索打造办公用房(住宅)“零碳”项目,实施省级机关食堂节气专项行动。积极推行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方式,实现不低于50%的县级以上行政中心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在节能降碳中的助推作用。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常态化机制,出台《党政机关食堂餐饮节约管理规范》,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综合处)

五、着力提升机关运行保障质量

14、谋划党政机构改革保障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我省改革安排,提前谋划机构改革相关事务保障工作,结合有关单位实际情况,组织拟订机关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住房资金等统筹调整保障的具体方案,积极做好改革准备工作。(责任部门: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15、强化资产资源共享共用。积极推动配置管理与资产调剂有效衔接,高标准推进公物仓建设,联合财政部门做大公物仓规模、放大公物仓效应,促进资产调剂全省联动,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能。研究制定资产修复的制度规定,推动省级机关办公家具实现集中统一修复。推动机关院落绿地、停车位、活动用房、服务设施等以合适的方式更多地面向社会开放,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责任部门: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

16、加快重点保障项目建设。启动省委巡视机构二期项目,推进江北联合物资仓库、省一幼傅厚岗园区、河西幼儿园等项目建设。探索实施省级机关人防疏散基地项目。研究制定《基建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研究拟订省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建设规划。组织实施34项办公用房专项维修资金项目,推动省委大院9号楼、15号楼、北京西路15-1号等项目的维修改造。(责任部门:房地产管理处、基建处,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

17、统筹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日常保障。盘活省级机关办公用房资源,研究解决部分省级机关单位分散办公、租赁办公等问题。推动中山北路101号大院保护利用。做好省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有关专车保障及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工作。开展省级机关办公区“充电桩”建设及保障模式摸底调研,组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统筹推进省级机关汽车通行证换发、司勤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责任部门:房地产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

18、持续优化住房保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推动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完善。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规范住房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维修资金在线申报审核服务平台,提升使用审核效率。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智能化审批平台,加强资金运营分析研判,提高资金运管效益。(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住房管理处,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

19、稳步提高管理服务品质。打造服务保障示范点和综合保障中心,构建服务管理人员“保障辐射网”。持续改进食堂餐饮服务质量,为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开发服务对象移动端订餐服务APP,优化服务体验。加强物业服务管理,不断提升省级机关单位、物管小区物业精细化服务保障水平。(责任部门:住房管理处,省级机关服务管理处、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

20、深入推进幼教改革发展。推动幼教中心和“1+N”集团化办学模式实体化运转。深化与省卫生健康委、南京师范大学等部门单位合作,推进托育工作研究,加快幼儿园课程建设合作项目实施。加强园本课程建设,做好“十四五”课题申报与研究工作,扎实开展前瞻性项目研究。关心关注教师成长,实行一人一策发展规划,多途径助力教师专业发展。(责任部门:省级机关幼儿教育管理中心、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

六、加快提升机关事务现代化治理水平

21、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动《江苏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立法起草工作。研究制定《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局法治化创新试点各项工作。深化与南京大学战略合作关系,研究制定《江苏省机关运行保障研究中心章程》,实现中心规范化运行。助力“政府运行保障管理”二级学科建设,加强机关事务专门人才培养,推动学术科研成果普及应用。(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22、深化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加强机关服务保障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应用,落实机关事务工作“最小颗粒化”,积极申报省级地方标准,召开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观摩会,成立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大工作指导和标准供给。强化标准应用,建立全国行业标准仓,推动全国行业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共享共用;建立标准实施检查机制,实现标准实施反馈内容共享共用。(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23、推动数字机关事务建设。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务数字化转型发展,启动全省智慧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深化大数据分析运用,深挖业务系统基础信息,梳理形成数据集成清单。深化智慧化平台开发应用和迭代升级,研究推动与设区市局平台数据接入,加强智慧产品在管理、服务、保障过程中的运用。强化核心业务应用场景的建设升级,探索建立涵盖机关事务各业务领域的数字应用体系。落实信息基础设施防护措施,明确安全防护责任,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平台、系统、数据安全。(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24、推进机关事务重点领域创新。扎实做好国管局在我省有关项目试点建设工作,指导南京、常州等市局公物仓创新试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好省级专项试点工作,宣传推广全省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9个市县试点成果。开展第二批省级标准化专项试点工作。围绕“长三角”、“南京都市圈”课题探索区域一体化服务保障机制,营造创新创优发展氛围。(责任部门: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各相关处室单位)

七、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25、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支部党建品牌建设,发挥党建品牌引领作用和辐射效能,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入融合、相互促进。积极争创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发挥典型的示范榜样作用,推动全局党支部全面过硬。拓展丰富党内政治生活内容和形式,发挥党建品牌作用,优化教育培训方式,促进党务干部和党员能力素质提升。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检查督导工作,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推动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基础扎实、工作到位。(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26、持续强化系统行业建设。深入贯彻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加强对全省机关事务系统业务管理和行业指导。开展机关事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强化人才交流,健全系统内干部交流互派、人力统筹调配机制,推进机关事务智库建设,组织多层次、跨地区的实践锻炼、挂职交流、委培代培等,提升综合能力水平。(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

27、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转作风、提效能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立足机关事务管理发展需要培育人才,构建合理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专业化机关事务干部队伍,常态化开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等活动,不断夯实业务能力基础。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效,充分发挥群团、机关事务志愿服务队作用。以老干部工作“四项工程”为抓手,持续做好老干部工作。(责任部门: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

28、深化机关事务文化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从对标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级决策部署中,从对照先进地区高标杆中,从深入基层、群众中找问题、选课题,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更多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调研,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开展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干事创业氛围。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强化干部责任意识,促进担当作为。推动机关文化文明建设,探索形成与“领航先锋”相呼应的机关事务文化品牌,展现机关事务部门的良好形象。(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