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征集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全省第二批公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鼓励省级机关相关部门、各地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发挥典型经验、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涌现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在此基础上,第二批专项领域建设首次将省级机关纳入建设单位。本次第二批建设工作确定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保障基层公务出行、集中统一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一体化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保障规范创新等领域开展专项建设。要求各建设单位聚焦公务用车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弘扬“四敢”精神,加大实践探索力度,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保障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省局公车处将根据申报推荐情况确定建设单位,加强业务指导,跟进建设工作进展,本着“成熟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分批开展验收,预计2024年4月底完成验收,验收通过的单位将授予“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称号,推动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