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遏制“车轮上的浪费”,近期,金湖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县属企业租用社会车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是制定整治方案。全面落实《金湖县镇级公务租赁车辆管理办法(试行)》《金湖县级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暂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等文件精神,结合金湖公务租车管理实际,我中心会同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县属企业租用社会车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整治对象、整治内容、整治步骤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是推动查纠结合。开展全县范围自查工作,全面搜集2021年1月以来租用社会车辆审批、使用以及费用报销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经自查,全县8个镇街、76个县直单位共排查报送问题31个。组织实施问题查验核实工作,明确我中心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财政局成立联合督查组,抽取8个镇街和5个县直部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共检查财务资料150余卷,访谈26人,实地核实车辆35辆。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从自查及抽查情况看,大部分镇街和单位能较好落实规定要求,在租用社会车辆从事公务活动中,租用手续规范,管理制度健全,但也发现少数单位在租赁程序、费用报支及车辆使用方面还存在不规范问题,容易触发廉政风险。5月份,由我中心、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县属企业租用社会车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针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整改,明确期限、逐一销号,其他单位也要举一反三、对照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整治,旨在纠正租用社会车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县属企业租用社会车辆费用支出,减少租用社会车辆期间不规范使用行为。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县租用社会车辆实施办法,规范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用好公务用车监管系统,定期开展线上核查、线下抽查,构建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为遏制“车轮上的浪费”,纠治“车轮上的歪风”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