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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委宣传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2023年度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2023-05-23 16:42 浏览次数:

近日,连云港市委宣传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2023年度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目标任务》(以下简称《目标任务》),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突出节能降耗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稳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绿色发展的丰富内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公共机构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目标任务》提出今年新增符合《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要求的改造面积10万平方米。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完成1个公共机构实施数据中心改造。推进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完成1个公共机构实施认证。运用好市场化机制,推动各县区至少实施2个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规范和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公共机构新建充电桩不低于300个。推进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推动我市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面积覆盖率不低于50%;开展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的灌南县、赣榆区,党政机关可建面积的建设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等其他类型公共机构可建面积的建设比例不低于40%。增强节约型机关示范效应,申报不低于3个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创建。倡导资源循环利用,申报创建3个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目标任务》对我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2023年度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通过任务清单明确了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同时《目标任务》指出将积极贯彻实施《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国家标准、《公共结构能源托管规程》省地方标准;引导鼓励运用节能节水新产品、新技术,探索建立本市专家库,发挥人才优势;强化监督考核,做好能耗统计工作,开展“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规划中期评估。

作者:(范亚琼、姜建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