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省局组织召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修订工作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3-05-24 08:37 浏览次数:

5月22日下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修订工作研讨会,广泛听取不同类型公共机构、不同地区(系统)主管部门以及企业和院校专家的意见建议,研究制订修订大纲和进度计划。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于2009年8月,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东南大学等单位组建规范编制小组共同起草,2010年10月正式发布并于同年底开始实施,分为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基础规范、能耗分项计量系统、能源统计、能效公示和能源审计等5个部分。近年来,《规范》的实施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和不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出台时间早,参考标准体系发生重要变化,以及近年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外延和内涵的不断拓展等原因,需要结合当前实际进行修订,列入了2023年度全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目标任务。

省教育、卫生系统主管部门,省检察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大学、省中医院等省级公共机构,南京、连云港、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中心,以及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等5个节能企业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作者:节能处
信息来源:节能处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