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导向” 创新“三种模式” 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发布日期:2023-07-18 14:16 浏览次数:

近年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法院建设各个方面,坚持市场赋能、智慧集约、全员参与工作导向,创新节能监管、技改增效、行为管理模式,着力打造绿色环保、节能低碳审判机关,先后荣获省、市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能效领跑者等荣誉。

一是坚持市场赋能导向,创新政企合作管理新模式。针对我院办公场所体量大、人员多等现实情况,在不改变原有物管形态、不大幅更换原有设备、不降低保障供给的前提下,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等形式,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管理合同,约定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办公场所地下停车场照明系统、能耗系统、空调系统等投资、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服务,由此产生的节能效益由双方按约定比例分享,通过社会专业力量提升节能改造和运维管理工作质效,实现节能管理专业化和能源资源利用率“双提高”。

二是坚持智慧集约导向,创新技术改造增效新模式。以大屏可视化监管平台为中枢,以能源监管、行为考核、运营管理三个系统中心和碳排放管理专题中心为主体,构建“1平台+3中心+1专题”能耗监管体系,实现全流程追踪、精细化管理。探索运用公共机构能碳管理一体机等新型技术,采集、核算、分析和展示办公碳数据,精准计量碳排放。对各楼层空气开关进行智能计量控制改造,实时监控办公场所用电情况,采取定额管理,有效减少非工作时间能源损耗。积极盘活存量资源,共享服务企业投资建设的光伏发电站,实现电站“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我院新审判办公用房自2016年6月投入使用以来,已累计节电53960千瓦时、节水1598吨、节气794立方、节油20423升,综合能耗下降5.2%,碳排放下降7.8%。

三是坚持全员参与导向,创新干警行为规范新模式。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日常经费管理,减少一次性消耗品采购使用,规定办公用品按量领用,提倡“光盘”就餐行动,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管理,从源头上厉行节约、减少浪费。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窗口,结合“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国家级绿色低碳示范单位” “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等示范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覆盖全院全员的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推广全流程电子卷宗等无纸化办公方式,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并创新激励手段,通过碳足迹计算、积分管理等手段,对采用公共交通绿色出行的行为进行奖励,推动将绿色环保理念融入干警日常工作生活。


作者:(张琰
信息来源:南京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