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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公共机构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3 11:31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级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770号)和《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国管办发〔2023〕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在全省公共机构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为7月10日至16日,主题是“节能降碳,你我同行”,全国低碳日为7月12日,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各级公共机构要围绕“十四五”以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突出重点工作,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采用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创新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二、活动安排

(一)观看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直播。7月10日上午,国管局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新华网全程直播。启动仪式将发布“1+3”绿色低碳公益宣传片和歌曲、有关重点工作通知以及上海市节能降碳经验成果。

(二)观看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直播。7月12日,国管局会同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主题,在北京举办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并进行线上直播。

(三)观看公共机构绿色三分钟展播。7月13日上午,国管局通过新华网面向全国公共机构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三分钟展播”活动,采用人物访谈、案例现场展示等方式,呈现基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生动实践。

全国启动仪式、低碳日主题活动、公共机构绿色三分钟展播在线收看网址,将提前在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中国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发布。请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动员干部职工观看直播。

(四)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江苏省暨南京市公共机构启动仪式。7月10日下午14:30,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在南京汉府饭店(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262号)钟山厅举办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江苏省暨南京市公共机构启动仪式。请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动员干部职工收看当天的江苏新时空等电视新闻。

启动仪式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联合部分2021~2022年度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案例征集获奖单位(附件1)共同发出节能倡议。请有关单位分别派1名同志参与。

(五)开展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专题宣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发布公共机构带头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倡议书和指导手册,普及日常节约用电知识。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开展迎峰度夏降温负荷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专项行动的通知》(苏节能办﹝2023﹞2号)要求,加强公共机构带头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专题宣传和知识普及。

(六)开展省级机关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反食品浪费专题宣传活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省有关部门,在省级机关范围内开展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和《党政机关食堂餐饮节约管理规范》省地方标准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集约节约利用,积极营造机关食堂带头爱粮惜粮氛围。

(七)召开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7月13日下午至14日上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南京市召开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由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承办。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会议方案(附件2),按时参会。

(八)其他新闻宣传工作。国管局将在新华网客户端开通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新媒体平台,国管局政务网站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以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将开设“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区、各部门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动态。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排,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注重节俭务实,突出宣传实效,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各项活动,广泛动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及单位公共区域显示屏等多种宣传手段,对绿色低碳公益宣传片、歌曲以及有关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宣传影响,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节能降碳,你我同行”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7月6日前,将本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宣传周期间每天下午4时前,将本地区当日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步通过各自的账号报送到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新媒体平台。省级机关各单位及所辖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的情况,也请及时发送。

请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总结本地区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情况,形成字数不超过2000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的书面材料,于7月18日前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顾剑   电话:(025)83398634

邮箱:85981681@qq.com

 

附件:1. 全省启动仪式共同发出节能倡议单位名单

             2. 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方案

            3. 省级机关参会单位名单

            4. 参会人员回执表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苏事管〔2023〕42号 关于在全省公共机构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pdf

作者:(节能处
信息来源:节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