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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出台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23-08-11 14:0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省委常委、苏州市委曹路宝书记批示要求,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苏州市局印发《苏州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行动计划》明确,要围绕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党的全面领导、治理法治化、管理集约化、保障标准化、服务智慧化、发展绿色化、服务暖心化、队伍专业化等八大领域,实施“八大行动”,并确定35项重点任务清单。

党的建设方面,要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增强党建和业务的融合,着力锻造全面过硬的基层战斗堡垒。

制度建设方面,要健全重点业务领域法规制度,2023年完成局系统制度汇编修订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行业建设,强化法治学习,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集约管理方面,2023年力争全部完成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2025年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率达80%,2024年上半年完成干将西路1038号维修改造工程,推动公物仓提质扩面,高质量推进公务用车运维保障改革,2023年完成空调、纸张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集采试点工作,2024年将办公家具等相关品目纳入集采范围并形成长效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党政机关勤俭办一切事业暨迎峰度夏专项检查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

标准建设方面,制定《党政机关食堂阳光采购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规范》等地方标准,探索制定机关购买后勤服务指导目录和定额标准,建立服务监管标准体系。

智慧建设方面,2023年完成全市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一张网”建设,建成市行政中心智慧餐厅,加大“智慧大院”推广使用力度,深化大数据分析利用,构建数字化治理新格局。

绿色发展方面,2023年底机关事务部门名下建筑可建光伏屋顶50%建成光伏电站,2025年底全市公共机构建筑可建光伏屋顶光伏覆盖率达50%以上;2024年全市更新购置公务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70%、2025年达80%;2023年建成苏州市行政中心和太仓市行政中心能源费用托管项目,2025年全市50%以上行政中心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2023年底超约束值单位能耗降至合理区间;市本级机关食堂全年累计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35%,县级市(区)机关事务部门管理内的机关食堂年度抽查评估不少于4家。

暖心服务方面,持续提升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餐饮服务品质、不断优化各项生活便捷服务新举措,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加强行政资产资源共享共用。

队伍建设方面,科学精准做好人才、干部的源头储备,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提升干部履职调查研究能力,开展岗位交流和实践锻炼,建立全市机关事务人才信息库。

下一步,苏州市局将以走在前、做示范的果敢担当,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全力推动《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为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贡献机关事务力量。

作者:(张冰烨
信息来源:苏州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