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宿迁市市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评价暂行办法》,运用人、财、物等方面指标,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切实将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评价范围。市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评价对象。新成立的单位从第二个完整财政年度开始评价。
二是明确评价原则。坚持评价指标客观性、可比性和约束性原则,建立严控人员经费、压减运行成本、节约集约利用资产等指标综合评价体系,构建24条具体指标,综合评价市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情况。
三是统一客观取数。评价指标均通过相关业务系统统一取数,减少主观或外部因素影响;区分不同评价对象,分类设置评价指标,提高指标可比性。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评价结果量化为“优、良、中”三个等次,占比分别不超 25%、50%和 25%。年度评价结果纳入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