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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个低碳校园建设省级标准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2025-07-02 09:36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国家“双碳”战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走深走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发改委、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节能评审中心等部门共同制定发布江苏省地方标准《低碳校园建设指标体系》(DB32/T 5125-2025),并于2025年6月21日起实施。作为全省首个聚焦校园低碳建设的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的出台将为全省中小学、中高职院校的低碳建设提供系统化、可量化的评估依据,助力教育领域绿色转型迈入标准化、系统化新阶段。

一是以指标体系夯实校园低碳建设科学基础。标准创新性提出“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三级架构,涵盖能耗定额、碳排放强度、低碳文化、可再生能源等7个一级指标,细化13个二级指标。首次对校园碳排放实施差异化分级管控,针对五类学校(含不同食宿条件的中小学及中职校)分别设定单位面积与人均碳排放的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例如有食宿小学单位面积排放引导值严控至10kgCO/m²,中职校人均排放引导值限定在246kgCO/人以下。同步配套的12项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能耗”“每人碳排放”等关键指标提供精准量化工具,全面夯实校园碳减排的科学标尺。

二是以动态评价筑牢校园低碳发展实施路径。标准创新提出“三同步”实施路径,通过将低碳指标嵌入新建、改扩建校园的规划设计阶段(如可再生能源设施预留接口、绿色建材选用等),依托“智慧能碳管理系统”实现能耗数据自动采集、碳排放强度核算与省级平台对接,确保评价客观性,并建立每两年修订一次指标阈值的动态更新机制,结合技术进步(如氢能应用)和管理模式升级(如碳普惠制度)灵活调整评分细则,形成“规划建设-数据管理-标准迭代”的闭环体系,破解标准落地“最后一公里”难题。

三是以实践融合释放校园低碳教育示范价值。标准不仅推动学校通过开设专门课程和跨学科融合来系统性地传播低碳知识,更强调组织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家校互动,引导学生将知识内化为日常的环保行为习惯。在管理支撑上,要求配备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员负责能源与碳排放管理,并鼓励积极引入智慧化管理系统,将光伏、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有机整合到校园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中。同时,标准倡导探索如雨水回收等创新举措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并特别强调在碳排放核算中需科学界定边界,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校园的低碳实践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下一步,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以此为契机,携手全市教育系统和相关单位,积极推动标准落地生根,努力将南京的校园建设成为绿色低碳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为建设美丽江苏、美丽中国贡献南京力量。

作者:(伍云
信息来源:节能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