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单位公积金缴存账户予以销户的通告
2026-09-2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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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管理,我中心对长期未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账户进行清理排查,现将28户拟销户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通告,通告时间30天。
请相关单位在通告期内到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通告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可提出书面申请。如在通告期内未提出异议,通告期满,我中心将依法依规办理单位账户注销相关手续。
中心办公地址: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区13至16柜台。
特此通告。
附件:
拟销户单位名单.xlsx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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