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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积金转移接续与贷款条件
内容 您好,南京市公转入省公,是否连汇缴期一并转移记录呢?一定是要在江苏省公积金中心连续汇缴6个月才能申请省公贷款吗?还是说转入接续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省公贷款?类似的,外省外市公积金转入省公,是否连汇缴期一并转移记录呢?
提交时间 2021-06-11 10:36:06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请资金中心答复。

答复机构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6-15 08:45
答复内容

你好,南京市公积金中心转入省直中心,开户后即可申请转移,不需要等6个月,转入后两地公积金缴存月份合并计算;异地的转入省直中心,需在省直中心连续汇缴6个月才可申请转入。


答复机构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6-15 09:59
答复内容

你好,南京市公积金中心转入省直中心,开户后即可申请转移,不需要等6个月,转入后两地公积金缴存月份合并计算;异地的转入省直中心,需在省直中心连续汇缴6个月才可申请转入。

答复机构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6-15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