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局开展创建“绿色机关”环保行动

发布日期:2011-06-15 13:54 浏览次数:

        为扎实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活动,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和示范作用,根据“绿满扬州”全民生态行动计划,扬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市机关单位开展了创建“绿色机关”环保行动。
        创建“绿色机关”环保行动目标:全市今年内创成市级“绿色机关”50个,到2012年80%以上党政机关通过“绿色机关”达标考核。
        活动内容:包括绿色采购、绿色办公、绿色用能、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绿色环境等六项方面。一是绿色采购。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在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时,优先采购高效、节能、节水或有环保标志的产品,不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能设备或产品;有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方面的制度或规定。二是绿色办公。节约使用办公耗材,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推进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办公,充分利用电子媒介、网络修改和传递资料;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建立办公用品领取使用管理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压缩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建立公务接待制度,控制公务接待的频率和标准。三是绿色用能。形成节约用能的行为习惯,按要求开启、使用空调、电梯,不使用高耗能电器;全面使用节能型灯具、节水型笼头、节水型卫生洁具;避免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在长时间无人使用时的待机耗能;及时关闭电灯、水龙头,避免“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发生。四是绿色出行。机关工作人员在平时应尽可能选用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出行,以实际行动倡导节能减排;严格执行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减少公务用车成本。五是绿色建筑。新建、维修、改造办公场所,应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办公场所装修改造要简洁大方,不使用高档材料;重视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努力降低建筑能耗。六是绿色环境。营造绿色优美的办公环境,办公场所地面清洁,办公室内整齐洁净;车辆停放有序,道路交通顺畅;办公场所有禁烟标志,室内无人吸烟、无烟具、无烟蒂;办公场所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提高绿化覆盖面。
        考核内容及方法:一是“绿色机关”创建措施落实情况。重点考核各创建单位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绿色用能、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绿色环境等方面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该项占75分,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的方式,实行扣分制。二是“绿色机关”创建活动组织和参与情况。主要考核各创建单位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方案情况、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情况、组织领导、活动组织参与、创建信息报送情况等。该项占25分,采用扣分制。三是“绿色机关”创建创新情况。主要考核各创建单位在活动组织方式、活动内容和形式、宣传报道视角和方式、搭建参与平台等方面的创新和突破情况。该项占10分,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加分。考评综合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创建达标单位。
        创建“绿色机关”环保行动分动员部署、组织推进、考核验收三个阶段进行,2011年底、2012底分别组织两次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