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3-04-09 13:43 浏览次数:

2013年工作要点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2月1日)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全年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推进落实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绩效。要继续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敢于攻坚克难,努力开拓创新,注重队伍建设,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

  主要工作任务和要求如下:

  一、资产管理方面:

  1、深化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进一步核准存量资产数据,建立数据完备准确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2012年度资产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查整改。着力解决管理机构不明确、资产存量数据不准确、资产变动登记不及时、公有房屋产权管理薄弱等问题。(责任单位:资产处;协办单位:房产处)

  2、开展省级机关办公用房产权产籍及使用现状的核查、分析,完善改进管理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房产处;协办单位:资产处)

  3、研究制定省级机关资产配置标准。对职责管理范围内的实物资产提出配置标准和处置标准,开展资产配置成本和绩效考评的研究。(责任单位:资产处)

  4、规范房屋出租、资产处置管理,开展公有房屋租赁公开竞价和公务用车处置公开竞拍的试点改革。(责任单位:资产处;协办单位:综合处、服务中心)

  5、建立公有住房管理数据库,研究制定公有住房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房产处;协办单位:资产处)

  6、研究制定省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省属企业和高等院校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办法。按照新的编制标准,加强机关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开展公车使用的日常管理检查。(责任单位:综合处)

  二、办公用房调配和修缮方面

  1、继续推进省级机关办公用房“两证”办理。对省司法厅综合楼、省国土厅北京西路43号、建华大厦等9处办公用房产权办理过户登记,力争完成6处以上。(责任单位:房产处)

  2、积极做好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作。完成省外办、省慈善总会、省统计局(鼓楼二条巷)、省民政厅、省安全厅(凤西办公区)、省农科院、省人防局(矿路学堂)等8个单位约5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作。(责任单位:房产处)

  3、统筹办公用房调配工作。认真分析省级机关办公用房供需情况,提出省级机关办公用房近期调配、长期规划的方案。落实省地税局、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办公用房购置事宜,完成苏兴大厦、宁海大厦外迁单位的腾让办公用房调整工作,继续做好国贸大厦部分楼层的置换工作。(责任单位:房产处)

  4、积极推进省级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和健全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省级机关消防安全档案,健全消防设备设施维保和隐患通报督查制度,开展好重大节日和重点部位消防检查工作,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单位:综合处)

  5、总结并完善工程委托管理模式,建立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数据库,制定未售公房维修管理规定。(责任单位:房产处;协助单位:基建处)

  三、公共机构节能方面

  1、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基础建设。健全省级机关所属公共机构基础信息,力争省级公共机构基础信息填报全覆盖,完整度、准确性达到90%以上。推动各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加强基础工作,建成覆盖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平台。(责任单位:节能处)

  2、完善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及标准,组织开展省级机关各单位进行全面节能工作考核评价。(责任单位:节能处)

  3、落实节约能源资源措施。组织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会审,开展2012年单位用能情况公示,对节能基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开展省级机关高效照明灯具、节水器具情况检查;督促2012年能源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扩大强制能源审计覆盖面,继续选择一批用能总量大、未完成节能目标、年度能源消耗量有明显上升的省级公共机构等进行强制能源监察审计,并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节能处)

  4、继续推进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创建。加强国家级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完善省级节能示范单位创建验收标准,深入开展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节能先进典型宣传。(责任单位:节能处)

  5、推行省级机关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试点推进省级机关各单位建筑能耗总量定额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定额管理,建立能耗定额分析管理平台。(责任单位:节能处)

  四、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1、对建邺路168号和省妇干校工程项目开展投资概算规模控制试点。从项目的投资控制、材料管理、方案变更、质量责任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基建处、房建中心)

  2、探索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模式,重点解决系统运行状况与现场管理程序的融合,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房建中心)

  3、省档案馆迁建项目年底前完成现场施工,省妇干校宿舍楼确保10月底完成主体封顶工作,年内组织开工省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力争完成汉中门大街145号(原审计学院)省级机关干部周转房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基建处)

  4、建邺路168号工程项目上半年完成前期工作,下半年完成新建和改造单体的主体结构施工;全面完成宁夏路工程建设项目;省纪委办公楼改扩建工程年底前完成新建和改造单体的主体施工,内外装修工程全面开始。(责任单位:房建中心)

  5、积极推动和落实河西建设用地储备等工作。(责任单位:基建处;协办单位:房产处)

  五、住房保障服务方面

  1、完成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到位后,完成在宁省直事业单位的公积金调整和补缴工作。制定并实施省级机关公积金调整方案。(责任单位:房改办;协办单位:资金中心)

  2、加快老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年内完成工商、质监垂直系统单位发放工作;监狱、劳教系统三类岗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展开。(责任单位:房改办)

  3、制定出台破套分配公房在房改出售中的处理办法;研究提出职级变动、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措施;推动出台易地调动干部住房保障办法;推动“事改企”提前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遗留问题的解决。(责任单位:房改办)

  4、全面推进维修资金管理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修订省级机关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5、进一步厘清资金中心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服务范围,梳理锁定服务对象;修订完善公积金管理和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开展住房公积金溢值的使用管理研究。(责任单位:资金中心)

  7、完善省级干部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办法,做好省级机关公有住房维护保养工作。(责任单位:房产处、物管中心)

  六、政府采购方面

  1、排查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法律法规操作执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组织修订采购文件模板,进一步改进需求审核和评标办法,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采购中心)

  2、对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实质性改进措施。(责任单位:采购中心)

  3、重点做好家具、工程(50万元以下)、汽车维修、汽车保险、汽车轮胎等五项协议供货的组织实施和后期管理工作。(责任单位:采购中心)

  4、完善采购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招投标系统、协议供货系统和供应商诚信管理系统,加强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采购流程优化和采购效率提升。(责任单位:采购中心)

  七、后勤服务管理方面

  1、跟踪检查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议贯彻实施情况,推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实施办法》出台,推进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机构职能队伍的建设。(责任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综合处)

  2、研究制定全省系统内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对市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引导和指导市县提升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综合处)

  3、制定《关于改进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监管意见》,规范机关食堂引入市场主体经营的管理行为。(责任单位:综合处)

  4、完善省级机关食堂基本信息系统,建立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健康信息档案,加强对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综合处)

  5、完善机关办公区域物业管理的制度,规范物业管理内容,修订物业收费标准。(责任单位:综合处;协办单位:物业中心)

  6、制订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的职业规范,组织开展省级机关车勤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开展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保养公车的评比活动。(责任单位:综合处)

  7、推进物业中心项目结构调整,优化管理服务。探索以项目管理承包和考核为重点内容的责任机制、激励机制,提升物管中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造能力。(责任单位:物管中心)

  8、加强机关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师德和园风培养,注重安全管理和教育质量提高,增强参与社会办园的竞争能力。(责任单位:一幼、实幼)

  9、加强局财务会计管理。开展经费使用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和规范经费使用效益;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修订《局内部审计管理规定》,制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措施。完成财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局属单位财务信息化工作。统筹做好省级机关会计人员管理工作。(责任单位:财务处)

  10、积极稳妥做好局属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责任单位:人事处;协助单位:财务处)

  八、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方面

  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政策待遇,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实施好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根据老干部特点,研究改进活动方式,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责任单位:老干部处)

  九、协会工作方面

  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开展工作研究、经验交流、信息报送工作。根据会员单位需求,组织业务培训、考察研究等活动。(责任单位:协会秘书处)

  十、宣传和信息化工作方面

  完善宣传和信息考核办法,量化评先评优标准,落实好培训、通报和督促制度;突出管理创新和改革攻坚等方面的宣传内容,扩大在主流媒体、党政机关内刊的宣传。认真办好《江苏机关事务管理》刊物和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深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对投入使用的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做好专业测评和系统功能完善工作,实现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全面融合。(责任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机关其它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十一、队伍建设方面

  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化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扎实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的自觉性。继续深化《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增强运用《条例》推动工作的能力。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勤俭办事,勤勉工作,注重绩效。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管理行为,落实审计监督措施,确保干部职工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塑造廉洁守信、艰苦奋斗、公平公正、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

   

信息来源: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