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局认真做好集中核算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和会计核算工作

发布日期:2014-03-18 10:03 浏览次数:

为准确把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做好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盐城市局及时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国库处举办的行政单位新会计制度培训学习。通过培训,会计人员熟悉和掌握了新会计制度的变化内容,提高了法律法规意识和业务操作技能,为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奠定了良好基础。

培训结束后,该局要求会计人员认真消化理解培训课程,做到学懂、会用,确保行政单位新《会计制度》顺利实施。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关于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相关规定,对集中核算单位的账务进行认真分析,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新旧科目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并按调整后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4年新账科目期初余额表和期初资产负债表,同时主动与财政局信息中心沟通协调,对会计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和调试,顺利实现了新旧科目数据转换,保证了新旧账套有序衔接。

新《制度》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为全面准确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要求,2014年1月起,该局将严格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管理,正确运用新会计科目,采用权责发生制对各单位发生的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报表,不断提升会计核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黄红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