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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10-20 14:31 浏览次数:

关于高等学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

 

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苏事管〔2014〕86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组织5个专家组,对42所高校2014年度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评价情况

从考评总体情况看,各高校普遍重视节能工作,准备工作充分,各类节能制度、基础台账和资料健全,节能宣传活动多、内容丰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应用较为广泛,节能工作进步明显。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具体节能工作成效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普遍成立了节能领导组织,但职责落实不够到位

从考评得分情况看,42所高校“组织领导”项目平均得分率89.73%。其中,有20所高校得满分,占47.62%;得分率在75%以下的高校仅有3所。有41所高校建立了由校领导为负责人的节能工作领导机构,有35所高校设置了节能工作专家顾问机构。但从实际考评情况看,多数高校成立的领导机构和明确的工作职责,没有发挥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的作用。有的高校节能领导机构,全年没有开过一次会议或研究过一次节能工作,明确的相关职能处室,也没有按职责落实节能工作责任,没有形成共同推进节能工作的合力。

(二)普遍建立了节能管理制度,但贯彻执行不够严格

节能制度建设考评内容共12分,平均得分10.77分,得分率89.78%。其中,得满分高校19所占45.24%,得10分以上高校36所占85.71%,得6分以下高校1所占2.38%。绝大多数高校节电、节油、节气和节水,以及奖惩等节能制度比较健全,各项台账资料齐全、详细、清楚,节能基础建设进步明显。但部分高校在落实节能制度、节能措施上,还不够坚决、不够严格,日常节能管理基本上依赖物业单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够。有13所高校没有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和水平衡测试,在开展能源审计的高校中,很多高校没有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同时,有7所高校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三)普遍配备了节能管理人员,但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在“高校设置节能管理岗位和配备能源管理技术人员”考评项目上,40所高校得了满分,得分率96.83%。同时,考评的高校均现场提供了相关文件和相应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但在了解询问用能设备运行、节能目标计算,以及计量器具配备管理等工作情况时,很多节能工作人员或者是不清楚,或者是一知半解,有的回答内容还明显不符合相关节能制度要求,节能工作能力和节能业务知识,明显不能满足节能工作的实际需要。

(四)普遍建设了能源监管平台,但发挥作用不够充分

考评的42所高校中,有33所高校建设了“能源资源管控中心”,占78.57%。其中有31所高校的管控中心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但多数高校只是利用能源监管平台,开展能耗数据统计或能耗公示,而该监管平台更多的诸如对高校能耗、水耗远程实时监测、控制、维护、诊断,以及对节能节水效果实施评价、考核等精细化、专业化、智慧化的节能管理功能和作用,普遍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很好的利用。

(五)普遍应用了新产品新技术,但种类范围不够广泛

在考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项目上,高校得分率75.79%;得分率在80%以上的高校10所,其他高校普遍得分率为40%—65%。从得分的项目和实际考评情况看,考评的高校普遍应用了一些节能节水的新产品、新技术或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但基本上集中在太阳能热水、LED照明、雨水收集或利用河水(湖水)浇灌绿化等项目,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种类单一,应用范围也不够广泛。而对于当前成熟的地热资源、低温余热回收、光能、风能等节能技术,对于效果较好的暖通、餐厨等节能设备和建筑隔热保温材料等节能产品,以及其他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还比较少,主要原因是缺少资金或缺乏信息。

二、考评结果

对照《江苏省高等学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标准》,经考评专家打分和综合评议,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高校共15所,分别是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师范学院、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大学、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业大学、盐城工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和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确定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高校有5所,分别是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大学、盐城工学院和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并于今年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验收工作结束后,一并公布。

三、进一步做好高校节能工作要求

扎实做好高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不仅对于提升高校整体建设水平和扩大综合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更是高校教书育人的职责所在,是引导带动教育系统,甚至是全社会形成崇尚节俭、厉行节约良好风尚的重要领域。各高校要认真贯彻《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切实抓好各项节能制度措施落实。

(一)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高校要自觉把学校的节能工作,作为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和学校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主要领导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研究分析节能形势和任务,积极解决学校节能工作中涉及经费投入、人员配备等重要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和掌握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推进节能工作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分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节能工作的责任分工,跟踪抓好各项节能制度和措施落实,切实形成机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长效节能管理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结合高校特点和实际突出节能工作重点。要充分发挥高校专业人才多、青年学生思想活跃等特点,紧密结合本校用能结构、用能设备、教学和科研以及节能工作进展等实际情况,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节能制度,突出抓好以节电、节气、节油、节水为主要内容的日常节能管理。二是积极实施节能改造,突出抓好对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强电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和科研设备等主要部位的节能改造,扩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范围、种类。三是充分发挥已经建成的能源管控中心的功能和作用,切实利用监管平台的实时监测、分析诊断、能效评价、远程控制等功能,查找挖掘本校在节能、节水方面的潜力和空间。四是进一步提高节能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和针对性,调动和发挥职能部门、学生社团和广大教职园工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拓宽节能宣传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形成浓厚的校园节能氛围。五是选择配备责任心强且专业的节能工作人员,并加大节能各个岗位的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节能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对照考核评价标准查找问题和积极整改。这次考核评价的高校,考评组专家已与各高校作了面对面交流和考评情况反馈,既肯定了工作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足。各高校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没有考评和考评不合格的高校,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规定,2016年上半年,将全部实施考核评价,相关高校要认真对照《江苏省高等学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标准》,提前查找和解决本校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早整理和完善有关资料,力争在考评中取得好成绩,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教育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0月19日

苏事管〔2015〕62号


 

作者:(李飞
信息来源:节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