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年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改革意识、法治思维,与时俱进转变理念,推动各项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节点,凝神聚力,攻坚克难,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成效;要扭住提升履职能力这个核心,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工作落实,着力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做好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配套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及时上报和送审。筹备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做好各项会务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处)
2、组织实施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督促市县实施车改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处)
3、做好省级机关车改后公务出行保障衔接工作,修订完善公车改革后定向化保障用车的管理办法。(责任单位:综合处)
4、开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工作基础情况调研摸底,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车改革指导意见。(责任单位:综合处、办公室)
二、贯彻落实《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1、开展贯彻落实《办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筹备召开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议,督促抓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2、推动省级机关单位内部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工作,执行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各处室)
3、按照深化改革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筹划制定局十三五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有关处室单位)
三、资产管理
1、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成果。抓好《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一步核准和盘清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基础数据。(责任单位:房产处、资产处)
2、完善管理制度。根据《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现行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和完善资产配置管理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推动建立资产配置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制定出台《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和《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参与建立省级机关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工作。(责任单位:资产处;协办单位:房产处、综合处)
3、完善监管机制。指导省级机关各单位制定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年度配置计划编制和审核工作,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省级机关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和考核评价,探索建立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机制。(责任单位:资产处)
4、继续推进局经营性房产规范经营和改革工作。争取省财政厅对局属有关单位经费保障给予支持,加紧推进局经营性房产公开处置工作,力争年内实施公开处置。不具备公开处置的经营性房产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强化监督,规范经营,提高资产效益。(责任单位:财务处、 服务管理处; 协办单位:资产处、房产处)
四、办公用房管理
1、推动出台《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调配、使用、维修、物业管理各个环节的标准和办法。(责任单位:房产处;协办单位:资产处、综合处)
2、稳步实施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完成扬州路1号省公安厅刑侦楼、水佐岗49号省委党校、茶亭东街110号省妇干校、梦都大街36号省档案馆、龙江门面房等房地产权属办理工作。(责任单位:房产处;协办单位:房建中心)
3、统筹办公用房调配工作。根据办公用房新标准,重新核定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分析、梳理省级机关办公用房供需情况;研究提出省级机关超面积腾退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对急需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提出调配方案并推动落实。(责任单位:房产处)
4、继续做好办公用房和公有住房维修改造工作。加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完成省宗教局等9个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完成13处4824.9平方米公有住房大修任务。(责任单位:房产处)
5、着力加强省级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山北路101号大院等重点院落和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并落实消防隐患的整改;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培训,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单位:房产处)
五、公共机构节能
1、筹划制定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责任单位:节能处)
2、健全和完善节能管理措施。完善节能考核制度,将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列入节能考核指标,推动实施分类管理和考核评价;完善能源审计工作,研究提出运用审计结果推进节能工作具体措施;探索建立促进节能的工作机制,激发使用节能新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内在动力;进一步改进完善节能定额模型,适度扩大能耗定额管理试点范围。(责任单位:节能处)
3、继续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修改完善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原则、程序、内容、标准和要求,以及创建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管理措施等。抓好国家级示范单位创建的过程控制,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协调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全省高校节能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高校节能工作经验。(责任单位:节能处)
4、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工作。认真研究总结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推动市县和省有关部门加强节能管理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成效。(责任单位:节能处)
六、工程项目管理
1、继续完善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管理机制。改进基建管理模式,探索试点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项目管理公司参与基本建设管理的路子。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在继续抓好建邺路168号和省妇干校工程项目投资概算规模控制试点的基础上,做好其它财政投资项目的概算控制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招标采购、方案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机制。加强工程建设环节中的财务监管。(责任单位:基建处、房建中心、财务处)
2、着力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3月份完成省妇干校宿舍楼项目、省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4月份前完成省档案馆项目(含附楼)、省级机关交流干部周转房项目竣工交付和结算审核,年底前完成决算审核。
2月份完成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新址项目土建施工招标,力争2016年春节前竣工交付;建邺路168号项目力争2016年春节前完成交付;省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按时序进度完成施工计划。启动省级机关周转房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基建处、房建中心;协办单位:财务处)
七、住房保障
1、完善住房制度保障政策。配合省住建厅提出调整有关住房租金补贴等政策建议。协助南京市做好保障性住房向省级机关保障对象供应的工作。继续推动维修资金基础数据填报工作落实。(责任单位:房改办,资金中心)
2、进一步夯实房改房基础资料工作。重新整理公房出售资料,建立公房出售资料数字化管理系统,提出公房出售与住房补贴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的整合办法。(责任单位:房改办;协办单位:资金中心)
3、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优化公积金服务大厅运转模式,完善贷款审批流程,提高保障水平;研究提出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政策建议。加快推进资金中心机房托管工作,开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短信提醒服务。(责任单位:资金中心)
八、政府采购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按照《条例》要求,抓紧修订完善采购中心各项工作规范。(责任单位:采购中心)
2、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突出节能环保、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导向;继续做好并严格规范协议供货、批量集中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单位:采购中心)
3、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探索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标准化研究,加强评标现场的监督管理,强化对供应商的诚信履约管理。继续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积极配合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做好全省统一的交易平台建设。(责任单位:采购中心)
九、后勤服务管理
1、进一步完善规范党政机关物业管理。制定出台《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和《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分析研究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存在的矛盾问题,提出改进和规范的具体措施,并推动落实。(责任单位:综合处;协办单位:物管中心)
2、加强省级机关食堂管理的工作指导。制定出台《省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省级机关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持续开展食堂管理员培训,督促食品安全和厉行节约工作落实。(责任单位:综合处)
3、深化物管中心绩效考核改革。规范内部管理和基础工作,建立物管项目设备、未售公房、外聘人员数据库和管理软件,夯实基础性工作。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办法,推进内部承包管理改革;继续稳步推进物业中心项目结构调整,承担好省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工作,稳妥做好龙江芳草园高层退出及善后工作。(责任单位:物管中心;协办单位:办公室、财务处)
4、加强机关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师德和园风培养,注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增强参与社会办园的竞争能力。积极稳妥做好省实幼新校址搬迁准备工作。(责任单位:一幼、实幼、人事处)
十、推进绩效管理
1、加强机关绩效管理。制定机关绩效考核目标,改进绩效考核工作,强化绩效考核对各项工作的约束力。(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协办单位:各处室单位)
2、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研究确定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领域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关系,理顺局内处室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单位:人事处;协办单位:相关处室单位)
3、规范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一步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责任单位:人事处;协办单位:财务处、局属单位)
4、加强财务管理。继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财务制度执行;深入开展业务经费使用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规范和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落实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措施,完善第三方协助工程项目控制投资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局财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协助省财政厅继续做好省级机关会计人员培训工作。(责任单位:财务处)
十一、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政策待遇,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实施好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根据老干部特点,研究改进活动方式,做好日常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单位:老干部处)
十二、宣传和信息化工作
认真办好《江苏机关事务管理》刊物和门户网站,突出管理创新和改革攻坚等方面的宣传内容,扩大在主流媒体、党政机关内刊的宣传;落实好信息审核、信息员培训和信息工作通报、督促制度。深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完善内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努力实现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全面融合。(责任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机关其它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十三、队伍建设方面
1、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正确认识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大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党内生活,从严要求党员干部,加强机关和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好直属机关党委换届和支部改选工作,进一步夯实组织建设基础。(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协办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2、切实强化队伍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持续推进机关作风转变。继续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事项的全面落实;执行严格的工作责任考核,强化工作督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求实务实靠实的鲜明导向。(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
3、突出抓好能力素质建设。坚持干部任用正确导向,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原则、勇于担当、踏实工作、创新创优。完善学习考核机制,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加强年轻干部岗位交流,扎实开展工作考核和工作评价,致力提高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实践创新的工作能力。以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单位:人事处;协办单位:各处室单位)
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扎实开展纪检监督检查,落实重大项目和重大经费的审计监督措施,确保干部职工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塑造改革创新、廉洁守信、艰苦奋斗、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