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保证大楼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 适用范围
管理处管辖的高、低压配电房。
3. 巡检要求
3.1 配电房是大厦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
3.2 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电气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3.3 值班电工当值时应对配电装置及高压柜勤巡、勤检,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功率因数表、温度表的指示情况,并做好记录。
3.4 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配电房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在供电高峰,应按负荷的需求,有计划地切换变压器。。
3.5 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当值班电工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闸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3.6 按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做好维保检修记录。
3.7 严禁在配电房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及杂物,房内窗明地净,设备上无积尘,照明良好,标牌整齐。
3.8 配电房内消防设施完好齐备,应急灯正常好用。
3.9 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3.10 每班必须清洁值班室、配电室环境。
3.11 按《供配电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低压配电柜检查保养表》、《变压器检查保养表》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并将结果予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