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如皋市委、市政府再次部署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计划在2017年达到全面小康标准的同时,同步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根据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如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仅承担着“自创”任务,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文明创建工作,还承担着“共创”任务,帮助结对社区开展创建工作。我局认真对照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评选标准,在软硬件建设上下功夫。合理规划机关大院宣传栏、垃圾筒、无障碍设施等,着力优化、美化行政中心和文化广场环境;积极营造机关文化氛围,努力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和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思想道德素质,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本质内涵、道德风尚、诚信教育、普法教育、生态文明和传承好家风等方面知识,着重加强后勤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礼仪知识培训。主动联系结对的孔庙社区开展文明共创,每天安排一名局领导和两名工作人员,配合社区开展文明引导、秩序维护等工作,帮助解决社区部分垃圾清运费用。
如皋市2014年被中央文明委确定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做好创建工作,2015年如皋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如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