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6-04-29 09:38 浏览次数:

为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制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近日,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

    一是制定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2016〕4号)、《省政府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16〕99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苏安〔2016〕17号)要求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安〔2016〕6号)要求,局决定立即在局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安排“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单位在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的基础上,继续一着不让地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吸取靖江发生的火灾安全事故,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措施,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深入排查整改隐患,努力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三是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月”回头看活动,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单位在五一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确保检查不留安全盲区和安全死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并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确保“五一”期间生产安全。

    四是加强督查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五一前,局组织督查组,由各分管副局长带队对各局属单位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事故隐患不彻底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约谈。

    五是加强动态管理,实行生产安全生产日报制度。为全面及时地掌握和了解所属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五一期间的生产安全,要求各单位从4月30日开始至5月4日止,每天下午17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报局带班领导,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局系统生产安全动态。


作者:(姜庆先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