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公共机构节能具有便于集中管理、潜力大、示范性强的优势,在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泰州市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管理模式、管理手段、管理理念的转变,着力构建“一创三转”管理机制,有效提升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市公共机构年人均能耗分别下降3.62%、3.1%、5.7%、3.05%、3%,超额完成“十二五”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下降15%的目标。已创成5个国家级、33个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2015年,申报的3家国家级、6家省级示范创建单位又全部高分通过创建验收,示范单位数量和覆盖面居全省首位。在2015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节能考核中,泰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子项目连续第6年获得满分,并获得额外加分,得分在全省位居第一。2015年4月,全省国家级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题为《目标引领 精细管理 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经验交流。
具体做法如下:
“一创三转”:即以全面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总的抓手,推动实现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模式、管理手段、管理理念的转变。
一、管理模式:典型引路,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
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为突破口,创新工作思路,细化优化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节能精细化管理。
(一)建立网格化的目标责任机制。在节能示范创建单位靖江行政中心试点建立“12345”目标责任网络,并在全市推广。即,明确“一个目标”——创建国家级或省级示范单位;围绕“两个核心”——控制能耗、降低成本;抓住“三个重点”——能源的配备、使用、处置;紧扣“四个要素”——制度、统计、督查和绩效;建立“五位一体”责任网络——负责人主抓、职能处室跟进、后勤服务单位实施、全员落实、机关事务部门督查,将节能目标和工作责任细化分解,有的单位划分节能包干区,分工到人。
(二)建立动态化的考核激励机制。将示范单位创建纳入市公共机构节能制度体系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极大地调动了创建积极性。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复查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复查低于85分或节能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提醒;连续两年低于85分或节能目标未完成的单位,取消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称号;复查评分高于95分的省级示范单位,推荐参加国家级示范单位创建评选。
(三)建立常态化的指导交流机制。定期上门指导创建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找差距、抓整改、促提高,逐一检查过堂。在此基础上,将创建标准作为全市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标准,专门建立节能工作QQ群,作为指导交流、问题探讨的平台。定期召开创建单位交流会、公共机构节能调研式检查现场会,交流推广节能精细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公共机构提高创建和管理水平。
二、管理手段:示范先行,从行为节能向技术节能转变
发挥示范单位引领作用,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从行政手段为主向技术手段为主转变,从文件化的定性管理向数据化的定量管理升级,提升节能效率。
(一)培植节能技改示范项目。投入近40万元分批推进公共机构用能设备检测和建筑能源审计,目前已完成36个部门54.09万㎡的能源审计。根据审计报告,有针对性地制订节能技改方案。建立技改项目库和专家库,为节能技改提供专业支撑。项目资金适度向示范创建单位倾斜,率先打造一批叫得响、有特色、出经验的亮点。2015年,全市3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共投入980余万元,实施了设备升级、新能源利用等16项技术改造,技改项目能耗下降30%以上。在示范单位带动下,市级公共机构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技改项目达到50个。
(二)建成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会同市住建局,运用全省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城市专项引导资金,仅用15个月时间完成30家市级机关办公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安装和能耗数据传输工程,建立了全省联网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现对监管体系内建筑能耗数据的24小时远程动态、分类分项计量监测。其中,市级机关综合办公楼和市级能耗监测数据中心等26栋建筑被评为节能监管优秀项目,优秀项目数在全省位居第一。
(三)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加大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力度。示范单位率先应用,靖江市行政中心实施11台水泵电机系统变频调速和照明节能改造,能耗下降40%以上。泰州市检察院安装智能化生活给水泵,将3500多盏灯具、4300米外墙亮化灯带更换成LED节能灯,空调升级为VRV节能空调,节能30%以上。兴化市人民医院从建筑节能设计入手,采用各类节能材料,实施设备变频节能技术,建筑总体节能达到30%,等等。
三、管理理念:整体推进,由传统型向专业化社会化转变
引导公共机构进一步强化节能意识,更新管理理念,在节能管理中引入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
(一)强化节能意识。围绕“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主题,开展征文、问卷调查、能源紧缺体验、节能宣传周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掀起节能节俭行动热潮,省市多家媒体对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二)提升专业化管理能力。分批组织100多人参加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邀请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技术顾问讲解节能理念和行为模式的改变,开设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机关创建专题讲座,与市住建局联合组织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系统操作培训,组织人员赴外学习新能源技术和能源监测平台应用,等等,着力打造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三)引入市场化机制。传统管理方式挖掘节能潜力有限,公共机构主导技改项目投入较大,对此,我们更新管理理念,引入基于市场运作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充分发挥节能服务企业技术先进、服务专业的特点,为公共机构提供节能诊断、改造和技术服务,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支付项目投资成本,提高了节能效率,同时节省了财政支出。我市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市级机关综合办公楼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改造中央空调系统、楼道灯感控装置,年节电10%,节省电费2.3万元;改造办公照明LED灯具节电,节电率58.1%,效率分享期内预计节能136.72万元。医药高新区能源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地下建设总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的水源热泵和分布式能源站,年节标煤2.3万多吨。高港区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开展了23所中小学校、13家医疗机构、各级行政机关办公楼和34条城市主干道照明灯的更新改造,年节约用电561.19万kwh(折标煤1964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910吨,年节电效益489.78万元。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近120人前来学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