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精准发力——海安机关事务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发布日期:2016-09-19 10:28 浏览次数:

随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相继出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重服务保障轻职能管理”的格局被打破,属于机关事务管理范畴的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国有资产等成为社会关注度高,与打造廉洁型、节约型、服务型政府息息相关的重点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精神,增强机关事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服务水平,海安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班人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办法》的要求,一致认为:如果地方政府能把公房管理、公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就足以向外界传递这样的信号,那就是党委政府确实高度重视节约型政府建设,敢于从自身开刀,提高内务管理的透明度。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区镇也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把节约型机关建设落到实处。

海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主动对照《条例》和《办法》,逐一查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机关事务管理的新途径,并经局党组研讨后起草整改意见和方案,向海安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请求在全县综合绩效考核中增加“机关事务管理”的内容。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机关事务管理绩效考核后,该局立即组织四个调研组,对全县10个区镇和有关机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相关意见,重点研究考核标准和可操作的办法。

绩效考核是一项创新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该局一班人深知,绩效考核与其它考核方式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注重过程管理和持续改进,通过对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为此,该局在对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等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草拟了《海安县2016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由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文件。

海安县结合县情,积极探索绩效管理的新办法和新举措,有效破解事务管理中的诸多难题,全面促进机关工作执行力提升,创新构建涵盖“指标建立、过程管理、考核评估、查访核验、结果应用”五位一体的绩效管理工作体系,使绩效考核真正成为促进机关事务工作的“助推器”,推进政府行政效能的大提升。

海安精心打造的“升级版”绩效考核,彰显“海安特色”,形成“海安模式”,吸引了周边县市前往交流学习,并在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海安确定考核对象为各区镇和县管部门,考核办法明确要求各区镇、各部门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机关事务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责任制。

面对庞杂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海安县按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突出抓好机关运行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机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等重点事项。每项设置20分,实行百分考核,每个部分按照量化要求分别打分。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如:“三公经费”必须每季度公开一次,平时可以适时开展检查进行打分。如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建设和使用中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该项得分为“0”。

海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进行百分考核,每到年终,组织四个考评组对全县10个区镇和65个县级机关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考核,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累计总分。分区镇和部门两个类型进行打分,并根据县总体考核办法折算倒扣总分。如:县级机关部门年终考核得分前20名的,在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不倒扣分,第21名至40名的,倒扣0.1分;区镇考核得分前3名的,在区镇经济社会发展责任考核中不倒扣分,第4名至第6名的,倒扣0.1分。考核的结果,与区镇部门排名相结合,与绩效考核奖惩兑现相结合。因此,区镇和部门谁也松懈不得,有效地推动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机关“三公经费”得到明显遏制。海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县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实行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督,不得挪用其它预算资金用于“三公经费”支出。该局会计记账中心实施会计记账的82个单位,均严格坚持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完善“三公经费”各类凭证和申报手续,定期进行内审和互审,如每半年审查公务接待是否提前申报、是否有工作联系函、是否违规接待、是否“三单合一”等。2015年,机关“三公经费”比上年度下降了16%。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行先行先试。早在2010年,海安县就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近年来,海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拟定车改方案,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去年全县共封存车辆186辆,公务用车补贴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全县节支率达13.8%。对保留车辆建立公务用车监管平台,实行GPS和OBD全程跟踪管理,推行了公务用车使用申请网上运行,实施公务用车使用全过程监督。

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获得突破进展。海安把国有资产管理作为机关事务绩效考核的重点,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办公用房实行“一图一表”网上监管。同时,建立办公用房整改达标申报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全县先后5次组织检查验收,清理办公用房284间,调整了部分单位办公用房,安置了拆迁部门的办公用房。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叫响全国。全县共有483家公共机构节能单位,尽管点多线长,管理难度大,但通过海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大力宣传,实施最严绩效考核,有效提高了大家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认识。据统计,2015年,全县公共机构能耗比上年人均综合下降3.6%,县行政中心运行费用节约支出9.5%,涌现出了“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海安县高级中学等一批先进典型。

海安县机关事务管理绩效考核精准发力,加快推进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程,必将有利于政府自身重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有利于推动政府部门节约型机关建设,有利于政府在百姓心中树立廉洁亲民的形象。

作者:(张顺 吴信林
信息来源:南通海安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