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政府召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推进会议

发布日期:2017-11-22 16:10 浏览次数: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规定精神,进一步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11月17日下午,建湖县政府召开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宁建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各镇(街道、区)和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徐宁建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办公用房、公车、公共机构节能、食堂管理和机关事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出七方面要求:

一要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纳入平台管理的车辆统一调度使用,加强派驻单位车辆使用监管。平台调用车辆实行有偿服务,每季结报,由县财政局直接划转。提倡公务活动拼车服务,到达同一目的地的一律实行拼车,费用由用车单位分摊。车辆更新、维修、加油和保险实行政府采购。各单位不得借用、占用任何车辆,不得自行租用车辆。严禁私车公用、私车公养、违规接送等行为,提高保留用车的使用效率。按照全省公车管理“一张网”的要求,加快推进平台信息化建设,提升公车监管效率。深入推进公车改革,着手启动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加强驾驶员管理,严格按照人社部门出台的用工制度聘用驾驶人员,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牵头做好公务用车驾驶人员的业务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二要进一步强化办公用房管理。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尽快制定出台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监督办法。强化督促检查,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或不符合规定问题,近期必须整改到位。各部门、单位办公用房装修须向机关事务局提出申请,经初审报县领导批准后,各部门、单位按工程项目报批流程执行。严格执行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和报废年限,办公家具更新年限不低于15年,电脑不低于5年,打印机和复印机不低于6年。不得借办公场所搬迁、举办会议、培训之机购置更新办公设备;积极推行公物仓制度,重大活动或成立临时机构购置的设备,活动结束后应及时交由国资部门收储,调剂循环使用,以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

三要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食堂管理。对机关食堂要推进社会化改革,主要依靠市场资源、社会资源办服务,要定标准,定制度、抓监管。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别是公务接待上要严格执行接待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要着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这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排查出部分单位机关食堂的安全隐患,月底前必须整改到位,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

 四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推动节能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节能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能耗统计员制度、节能管理制度等,不断强化制度约束,要因地制宜落实管理措施,扎实开展节能工作考核、职能审计,能耗管理和计量等工作,强化分类指导、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发挥示范单位带头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节能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规模较大的公共机构要带头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如光伏发电车棚、地源热泵空调、冲水回收系统等节能项目。要按照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在公共机构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发挥好在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各镇区、街道、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好OA系统,节约办公用品,提高办公效率。

五要进一步强化专项活动支出管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专项活动要实行扎口管理。承办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总体安排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局根据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活动经费预算和资金来源审核;县政府根据活动方案可行性,结合经费预算情况,提出审批意见。承办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方案举办活动,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超预算部分由单位自行承担。县财政局要强化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严格支出集中审核支付,确保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六要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审批制、清单制,每次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一次接待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标准。

七要努力加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自身建设。要树立高效服务理念。做到管理到位、保障到位、服务到位。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树立勤俭节约理念。机关事务局作为机关部门的内管家,必须坚持勤俭持家,把事务当“家务”来精打细算,精心打理。规范消费行为,健全制度标准,强化制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要树立管理效益理念。引入市场经营理念,增强成本效益观念,盘活整合机关国有资产、机关物业、房地产、机关公车资产等,促进机关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树立廉洁勤政理念。坚持“严”字当头,从严律己,慎独慎微,阳光办事,公正透明,做到既干事又干净,既能干成事,又能不出事,树立机关事务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

 

作者:(潘青松
信息来源:建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