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示范引领作用,11月29日至30日,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分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本次现场检查在前期各单位完成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共检查了16家公共机构,其中,国家机关6家,卫生事业单位2家,教育事业单位4家,其他事业单位4家。重点检查能源资源消费量较大的公共机构,兼顾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检查内容包括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能耗计量体系建设情况、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落实能源管理岗位责任情况、用能系统设备节能管理情况、保留的公务用车节油管理情况等七个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对节能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要求部署节能工作,节能管理制度较为完善,节能工作台帐资料较为规范,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开展节能改造和节能宣传,节能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工委、市经信委节能监察中心的有关人员参加了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