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房改房出售 |
政策依据 | 江苏省省级机关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 关于调整江苏省省级机关2002年度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 |
服务对象 |
我局管理的公有住房承租户 |
办理条件 | 承租我局未售成套公有住房且符合房改政策提出购买承租住房要求的 |
办理单位 |
房地产管理处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30(3月1日-9月30日14:00-18:00)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西康路47号 |
办理期限 |
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 |
联系电话 |
025-83398674 |
监督电话 |
025-83398626 |
办理流程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提交材料 | 租赁证、户口簿、身份证、工龄证明、单位证明、个人申请书等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