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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用房调整
    办公用房调整
    政策依据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服务对象

    省级机关单位

    办理条件

    省级机关因增设机构、调整职能或业务发展等需要增加或调整办公用房的

    办理单位

    房地产管理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30(3月31日-9月30日14:00-18:00)

    办理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47号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

    联系电话

    025-83398678

    监督电话

    025-83398626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提交材料

    办公用房申请函、现有办公用房情况、编办批复的单位人员编制情况等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