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局制定落实“三项机制”实施办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日期:2018-10-24 10:07 浏览次数:

近日,南通市局印发《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员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以“三项机制”保障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担当作为。

一、以鼓励激励为牵引,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员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以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通过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关心爱护、培训交流等5种形式,精神上大力鼓励、物质上适当奖励、政治上优先提拔,鼓励激励全局党员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营造全局上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二、以容错纠错为牵引,解除干部干事创业顾虑。《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坚持挺纪于前、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抓早抓小、干事创业等原则,对各处室(单位)和党员干部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担当作为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不违反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行为,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充分调动全局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

三、以能上能下为牵引,压实干部干事创业责任。《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主要通过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违纪违法调整等7种方式,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从实、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党政同责、惩庸治懒,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坚决调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推动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常态,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制定“三项机制”实施办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干部鼓励激励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动力不足的问题,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干部能上能下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外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三项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南通市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廉政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的决心,对于充分调动我局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者:(陈奕朵
信息来源:南通市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