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月10日)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十三五”规划》,以落实国管局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契机,坚持以标准规范为遵循,从健全法规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督查机制等方面,切实抓好高质量发展关键环节。
一、 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健全法规制度
今年我局以国管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为契机,强化标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用法治方式深化治理,不断提升机关事务工作的保障和管理效能。
1、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按照国管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展《机关事务工作条例》《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评估调研,《机关事务“十三五”规划》《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形成相关报告上报国管局,并将评估结果通报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2、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长效管理。抓好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学习贯彻,结合实际,综合运用我省改革实践成果,研究制定我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套管理办法。经过实地调研、多轮讨论、反复征求职能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并与重点职能部门就局部细节多次会商后,形成《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送审稿)》和《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送审稿)》提请省委省政府审议,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审议,并正式印发。研究制订了局推进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专家沟通交流,推动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工作纳入了全省标准化工作框架体系。
二、健全管理制度标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出台《局属单位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制度明确了报告审批和报告备案两种类型具体事项,细化了工作流程,提高可操作性,协助局属单位防范重大财务事项风险,保证资金和资产安全。
2.规范资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树立资产管理人员法治思维,提高资产管理工作的依法办事能力,对近几年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重新编印了《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汇编》。针对省级机关资产档案管理相对薄弱、重视不够的问题,着手制定《省级机关国有资产档案管理办法》。
3.推进办公用房及住房管理制度建设。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出台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存量住宅管理办法》,起草了《省级机关存量住宅管理暂行规定》《河西省级机关周转房管理办法》,正在修订《易地交流干部周转住房使用管理办法》。拟订《江苏省省级机关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省级机关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做好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了《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为省、市、县三级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全省一张网”后的公车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依据。起草了《关于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请示》,同时初步探索建立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备案机制。
2.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局办文办件流程,建立季度专报制度,定期分析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推进局重要决策事项的执行落实。建立局年度建章立制清单,全年制订或修订规章制度20余项;制订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处室单位梳理业务流程和制度规范,积极组织省标项目申报。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完善局保密管理规定,组织档案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加强保密、档案和安全管理。
3.加强机关监督制度方面的建设。编印下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法规80条》手册,建立有543名熟悉了解我局工作的机关单位同志以及服务对象、社会群众等担任我局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员,参与对我局作风建设评议工作,并召开了省级机关单位、市县机关事务部门、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等3个层面的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在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领域探索实行嵌入式监督管理,改进监督方法,修订《局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一年来,局党组带领全局上下,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以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机关事务规范管理,努力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