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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项措施提升公务车辆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19-03-19 16:2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切实提高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金湖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取四项措施,建立公车管理长效化机制,实现公务用车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规范车辆配备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编制管理,杜绝超编制配备车辆。严格购置更新,对排气量和价格加强审核控制,配备使用国产车辆,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建立车辆档案,对公车平台车辆实行档案化管理,按照“车辆行驶里程、维修、保养、加油、保险”等实行“一车一档”并及时完善档案,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及时对车辆进行投保维修、保养。

二是规范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实行平台化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特殊车辆外,其他车辆驾驶员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车辆类型、使用性质等基本信息纳入平台管理。落实标识化管理,在保留公务用车上统一喷涂“公务用车” 或“行政执法”标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提高公务用车的透明度。推进信息化管理,对公务车辆安装ETC装置与GPS卫星定位装置,加大了对公务用车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公务车辆入库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停放在相对固定停车场。

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制定《公务车辆使用规定》《驾驶员职责》《车辆维修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定期开展业务系统培训,通过讲座授课、发放安全告知书、微信提醒、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等方式,引导调度员、驾驶员掌握车辆安全常识,注重文明礼仪,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违停、闯红灯等违规违法行为,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带故障车,切实增强驾驶员、调度员的职业操守,全面提升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是规范平台服务保障。与平台技术开发商签订公务用车管理协议,为平台驾驶员配备专用手机,组织各单位派车联络员、平台驾驶员就平台登录、用车申请、派车流程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规范平台派车服务内容、流程、标准等,严格按照公车使用规定和派车使用统一口径对各单位的派车申请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用车申请的予以驳回。采用网络调度模式,通过电脑操作平台或手机APP预约车辆,实现“用车申请-审核调度-司机接单-派车信息”智能化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