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垃圾分类是新时尚”,南通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参照江苏省分类标准,分为“有害垃圾、餐厨废弃物、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个类别进行规范分类和回收。目前,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已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校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分类要求、分类责任,制定了分步实施及检查计划;市区公共机构大型餐饮食堂餐厨废弃物开始建立专业的集中处置渠道。市级公共机构分类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分类设施覆盖率、工作人员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准确投放率达到90%以上,垃圾分类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由于缺少强制措施和奖惩机制,少数单位存在应付检查、分类不规范等现象,垃圾分类习惯尚未养成。下一阶段需从三个方面努力。
一是抓紧建章立制。制定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标准迫在眉睫,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工作调研,尽快形成我市公共机构《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办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完善综合治理组织架构,公共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类和卫生责任不留死角。各级党政机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职能部门加强检查考核,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二是确保全程管控。按照垃圾分类类别,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和循环利用。对有害垃圾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危险废物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交由专业公司清理,做到“日产日清”;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集中处置平台,构建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设备设施,设置醒目标识,通过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置和利用能力,确保全程管控。注重巩固垃圾分类成果,不能让已经实现分类投放的垃圾与其他垃圾“二次混装”,挫伤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积极性。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民动员,加强宣传发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强制性措施培养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日常生活习惯,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出现游烟、乱扔烟蒂、手纸和食品包装等行为予以处罚,对不按规范投放行为予以说服教育、即时纠正。办公场所设置专有垃圾收运装置、用具,规定垃圾投放和收集时间段,固定投放地点加强视频监控。垃圾分类教育注重实际效果,培养分类意识和习惯,各级中小学校注重实践教学,夯实学校教育基础,各级公共机构注重培养人员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引导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高昕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