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局:积极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

发布日期:2020-08-11 14:25 浏览次数:

近年来,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践行“绿色发展、机关先行”理念,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引进社会资本,为无锡市公共机构实施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提高了能源资源使用效率,走出了一条政府机关、服务企业和节能市场合作共赢、和谐共进的可持续良性发展之路,助推了绿色产业的发展,为公共机构节能事业开辟了新境界。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 “无锡样本”,已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发挥了“头雁效应”。

一、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基本形态

1.基本形态:“无锡样本”即无锡市民中心能源综合一体化管理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由无锡市机关管理局(甲方)与国网江苏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期为5年。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对水、电、气保障的一体化综合服务,甲方在确保节能预期收益的前提下,按月向乙方支付能源托管费用。

2.实施步骤:开展能源审计——形成一体化能源管理初步方案——与相关部门沟通——招标签约——运营管理——能效提升——监管考核——推广服务。

3.核心要点。一是“1+3”托管费用激励机制。“1”是指托管基数,以前3年能源费用平均数为基数,同时综合考虑设备老化、办公需求增长等因素。“3”分别是不低于托管基数7.5%的节能改造投入。限额100万元的奖励费用,因人员设施设备及政策性调价等变量的协商调节费用。二是坚持“三不”基本原则。即不改变用户原有的物管形态,不大幅更换原有设施设备,不降低保障供给标准。三是落实“三化”运营机制。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深化精细化管理,以电能管理为重点,强化能效提升,以用户体验为导向,优化管理策略。

二、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做法

1.发挥政策推动作用。积极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目标要求、实施主体、基础工作、推进程序、资金支付、成本管理以及管理责任等方面均作了明确界定和具体要求,其政策性、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尤其是在采购方式、合同签订、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等财政政策和政府采购方面突破了一些政策瓶颈,体现可操作性。充分运用行政权力奖励事项职能,评选表彰了一批为公共机构服务的优秀节能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为其搭建宣传推介平台,建立起企业与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的沟通桥梁,激发了绿色发展的市场活力。

2.发挥政府示范作用。一是着眼于各级行政中心节能管理的风向标引领。我市在“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中,提出了以“五个率先”推进绿色行政中心建设的目标任务。以无锡市民中心为例,在“2017—2019”三年行动计划中,从四个方面分解了16项绿色化建设目标任务,分别明确了责任部门、时间节点、时序进度、资金投入和质量标准等内容。尤其是合同能源实施以来,投资方为市民中心提供了一体化的综合能源服务,为推进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革命,持续打造节能环保和绿色发展的新标杆注入新动能。二是着眼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市民中心建成了1.55兆瓦的光伏停车棚分布式电站,每年可发电120万千瓦时,相当于市民中心一个月的用电量。着眼于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积极布点建桩,规划300个,现已建成60个充电桩,为绿色出行续航充电。三是着眼于精细化管理需求。积极应用互联网技术,建成感知能源可视化监管平台,对能耗进行分类分项分户计量分析和监测监管,有效避免和减少了无人空调、长明灯、长流水等跑冒滴漏现象。对变电所实现智慧监管、无人值守,降低了人力成本。

3.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对于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促进节能工作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先后涌现了无锡锐泰、无锡军创、无锡富源、无锡广盈等一批有竞争力的节能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为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各企业之间平台资源共享、数据接入互通、服务产品互补,形成了合作共赢、和谐共进的良性发展格局。2019年以来,累计签订了28家规模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金额超3亿元,大多以医院、学校效益分享型和政府机关能源托管型为主要形式。尤其是滨湖区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数量、项目类型分布、推进形式灵活等方面都走在全市前列,被推荐参加国管局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区。2019年11月“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交流会在无锡召开后,无锡合同能源管理方案的“头雁效应”快速释放,无锡做法被行业广泛接受和复制应用,省内南京、镇江、常州、连云港、南通等行政中心以及浙江、安徽、上海等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纷纷来锡考察交流,一大批能源托管一体化服务项目相继落地实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蓬勃发展、方兴未艾。

三、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成效

1.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实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通过科学实施节能技改,合理调控运行策略,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等措施,使得项目履约达到预期目标。2019年无锡市民中心单位面积能源费用由54.80元/平方米下降至46.86元/平方米,无锡市民中心能源消耗费用下降10%以上,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项目实施以来,乙方实施了绿色照明、空调变频、电梯余能回馈等一批节能改造项目,提高了设备设施能效水平,通过市场机制降低了财政投资风险。如,LED绿色照明和空调变频改造是市民中心节能管理的最大潜力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财政政策经费问题而一直未能实施,在合同履行第一年,依靠企业的力量就一次性更换了5万支LED灯管,对21台空调实施变频改造,节能率达50%。

2.发挥了“头雁效应”。2018年,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网江苏分公司签订了5年期9440多万元的综合能源托管合同,以市场为主体的能源管理效应进一步激发。合同签订后,作为当时全国公共机构第一大规模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受到了各级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专程赴无锡调研,给予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项目的成功实施,一年节约标准煤400余吨,减少一氧化碳排放量600余吨,相当于种植4000棵树,既为公共机构节能创新发展开辟了新境界,也在全社会节能行业引起了热烈的反响,为推进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等其他领域节能发挥了“头雁效应”,促进了全社会节能市场培育和绿色产业发展,进而带动了产业的转型升级,彰显了节能减排的生态效应。同时,也为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实践范本。

3.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合同能源合同签订和管理上,我们设定了前3年平均费用的托管基数、不得少于中标价7.5%节能经费投入,在中标基数上节约1%能源,给予奖励0.6%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措施。以及“三不”原则、“三化”运营机制等等,既保证了公共机构节能收益,又兼顾了企业的合理利润。企业要实现项目预期赢利,必须投入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大力优化管理策略,否则,就难以实现预期赢利甚至亏本,这就是倒逼机制,达到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应有意义和目的。同时,项目的实施,也带动了一批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这也是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单位应该坚持的社会责任。 

 

作者:(金剑锋
信息来源: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