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局落实措施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发布日期:2021-12-07 18:08 浏览次数:

为充分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关要求,盐城市局积极履行两个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机关事务管理队伍的健康发展,注入廉政疫苗。

一、提升认识,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一是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要求领导班子和部门“一把手”,严格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和“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要求,打造机关事务廉洁干部队伍。二是以进一步优化规章制度为主线,强化政治纪律、制度落实执行为抓手,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内设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加大对部门、局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三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二、突出重点,做实“一把手”监督

一是强化对“一把手”全面监督。通过实施党建考核、谈心谈话,强化对部门和局属单位“一把手” 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全面掌握“一把手”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有效监督其权力行使、责任落实情况。今年,盐城市局党委对相关人员的廉政档案进行了全面更新,动态掌握部门“一把手”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关廉洁从政信息。二是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监督。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签署《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压紧压实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考核中,全面掌握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三是强化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新任职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职前谈话,既谈工作要求,更谈廉政要求。

三、互促共进,做好领导班子监督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从严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机制,合理配置“一把手”及班子其他成员的工作分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报告程序,要求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对本部门承担的“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局党委请示报告,局机关纪委协调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督,严格落实“清风盐城”履职台账、提请监督填报。二是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强化班子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三是督促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年初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内容,制定个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履职汇报,每季度对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进行点评,并上传“清风盐城”履职平台,强化履责记实监督。

四、务求长效,优化纪律制度执行

一是优化制度体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盐城市局牵头起草了《关于盐城市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的政策口径》,将于12月正式印发,该制度作为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的各项标准适用政策口径,为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供更为详实的参考依据。二是常态化做好纪律制度执行检查。机关纪委、组织人事处每月对局系统各条线纪律制度执行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局务会上进行通报,相关班子成员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及时传达学习。对于上级部门印发的意见、通知、通报,局党委会、组织生活会、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做到让所有党员干部对照上级要求,做到互相监督。

作者:(赵嘉
信息来源:盐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