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E3200000001000017 | 项目名称 | 省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0000001000017046001; | 标段名称 | 社区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5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5月20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公告信息 | 标段编号: E320000000100001704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17]1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专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社区服务中心厨房设备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招标范围:社区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数量、规格: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2交货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以北,清河路以东 2.3交付使用期:在签订合同后接甲方通知 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约350万元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以诚信库中获取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为准) 3.2、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8 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 万元及以上(以合同金额为准)厨房设备类似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6其他条件: a. 提供书面承诺(以下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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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省管项目网上投标进行下载。
4.3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办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采用江苏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进行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江苏省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8号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2017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项琦舫 联系 人:冯银芳
电 话:025-83398530 电 话:1801389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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