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赵建军在无锡市局报送的《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节能行动开展检查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批示指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可带动全社会节能,为企业发展用能腾出更多空间。请各地高度重视、带头抓好,保障企业用能,压降全社会电量增速,加快制造业企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确保完成全年能耗强度目标。”
为迅速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无锡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加大工作力度,迅速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动。一是规范用能管理。先后印发《关于在全市公共机构进一步开展节能行动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市民中心节能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制定10项具体措施,明确空调、照明、电梯、办公场所等用能管理制度,为全社会做示范、作表率。二是创新办法举措。在全市公共机构积极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宜兴市及梁溪、滨湖、新吴区政府机关签定了综合能源一体化管理合同,推动使用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三加强监督检查。组建两个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公共机构用能情况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改进提高。四是营造深厚氛围。印发“节约用电、助力绿色发展”倡议书。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举办“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等。利用门户网站、微信、QQ等宣传普及节电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