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

发布日期:2023-04-07 15:4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政府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关于国有资产调剂平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海州区于去年12月初步成立海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选择位于海州区行政中心西约550平方地下车库作为区公物仓试点,划分维修区、餐桌椅区、办公椅区、办公桌区、沙发区、电器区、会议桌区、健身设备区等11个区域。公物仓试运行后已接收一批办公桌椅、会议桌椅、沙发、橱柜、空调、碎纸机、健身器材、道闸等闲置国有资产约500件,目前已开始流转调剂。

自公物仓建立以来,已接收、调配、回收国有资产达791台件,其中622台件资产来自区机关事务中心库存、区政务中心大厅改造、区疫情防控办机构缩减等闲置资产。目前,已调剂划拨给新东街道新城社区空调6台、东苑社区空调6台,区疫情防控办办公桌椅、沙发、橱柜等资产82件,区创卫办办公桌椅等资产37件,区创文办办公桌椅等资产11件,共142台件。公物仓建设是“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发挥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表率作用,在盘活闲置资产、提升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下一步海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规范资产处置,从严从紧审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备案工作,将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和公物仓有机结合,充分挖掘资产的剩余价值和功能潜力,对因技术等原因需要更新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转变用途、修旧利旧后转入公物仓供调剂使用。严格按照闲置资产入仓、调剂、调借、处置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思想,合理调配、循环使用公物仓仓存国有资产,加快周转速度,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推动办公家具、电子产品、机器设备等闲置资产跨部门、跨镇街、跨层级调剂使用,实现区内联动、市区联动,在落实好“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前提下更好地保障机关单位高效办公。


作者:(王小青
信息来源:海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