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党政机关推进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的实践探索

发布日期:2023-05-05 18:11 浏览次数:

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是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政府作风建设、推进职能转变、降低行政成本的客观需要。近年来,特别是中央及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南京市江宁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加强和改进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探索公务消费改革的有效途径和公务用车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着力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遏制腐败,有效降低财政支出,控制政府运行成本,满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活动的正常需要,逐步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公务用车新机制,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的实践探索

为适应新形势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需要,江宁区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指导,以《南京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遵循,以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为抓手,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初步形成了以“总编控制、公车统管、成本核算、透明使用、痕迹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一)主动作为,强化顶层设计。顶层设计需要做到远近结合、上下贯通、内容协调。根据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早在中办、国办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江宁区先期进行了区级机关和街道园区的地方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立了“江宁区公车购置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区公车购置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车管办),办公室设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区纪委原先对全区公车管理和更新审核相关职能移交至车管办。车管办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提出的重大事项;指导公车购置和管理服务中心(即:车管中心)对移交车辆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负责审核和认定各单位保留公务用车,提出公务用车调剂意见;对有关单位处置更新车辆进行审核报批;负责全区公车专项治理等工作。

(二)权属统一,实行费用定额包干。公务用车实行“公车统管”初期,设立了公务交通公共基金,各单位所得基金数额由区车管办统一测算,报区公车购置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务交通公共基金使用公务交通卡进行支付,由区车管办负责协调统一为各单位建立公务交通单位卡,区财政局负责将分配给各单位的公共基金划入公务交通单位卡。在重大公务活动用车和突发事件处理等额外产生交通费时,启用公务交通公共基金。

中办和国办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江宁区取消了公务交通公共基金,按照“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管理”的原则,将区级机关大院16个处级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统一划拨资产,收编到车管中心,并由该中心负责编制、配备、公务保障等管理。采取“权属统一、费用定额包干”的方式,由区财政部门组织专班,理顺车辆产权关系,厘清费用保障渠道,对公务用车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综合研判,根据车辆使用频率、运行费用等实际情况,结合部门职能需要,压缩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定额标准为每年2.5万元/台,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

(三)实施网约调度,推进“三化”管理。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前,车管办按照“优先保障重大公务活动、重要公务接待和重点工作”的要求,与南京智能网络公司研究开发了“网约派车调度系统”,采取先试点后逐步展开的方式,对符合政策内的用车计划,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区人大、政协、政法委、接待办和外事办等部门实行了网上申请约车和派车调度试点,试点成熟后将网约调度拓展到了所有部门。

公车制度改革后,根据全市“一张网”的要求,将“网约派车调度系统”升级并入“南京市信息化平台系统”,实现了上下一体、互联互通、动态监管。一是实施“平台化”。全区738台编制车辆全部纳入“南京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有效监管。二是实施“信息化”。以数字化、信息化提升公务用车科学化管理水平,除涉及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公务用车外的车辆,全部安装了北斗定位终端,实时掌握车辆位置、运行轨迹。三是实施“标识化”。公务用车以标识化亮明“身份”、不再“隐身”。按照应喷尽喷的要求,对全区公务用车进行了标识化喷涂,“公务用车”和“监督电话12345”标识清晰,“举报电话”号码醒目,置于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公务用车在阳光下运行。

(四)坚持统放结合,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根据江宁区域面积大、街道园区多、行政部门办公地点相对分散的实际情况,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明确对行政机关集中办公的部门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对分散的部门,分部门或片区参照“统一调度、集中管理”的模式,管理使用保留公车,并纳入“南京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调度和管理,在统一监管下做到了便捷派车、高效用车、透明管车、有效督车。

近年来,江宁区不断健全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增加社会化交通产品供给,积极发展市场化的公务出行方式,鼓励公务人员依托江宁公交系统相对健全的优势,充分用好公务交通补贴,选择私家车、步行、公交车、地铁、APP打车、分时租车等多种方式公务出行。在区委区政府大院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30余个,并引进新能源汽车服务企业,提供公务租赁出行个人支付服务。其他有条件的单位也根据市、区两级规划建立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置,为公务出行提供便利。

(五)强化定点管理,规范车辆更新。“公车私用”侵占公共资源和群众利益,极易滋生其他消极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必须通过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

一方面,做好成本核算。保留公车的运行费用,由财政部门根据车辆编制数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单列账户管理。车管中心及各车辆使用部门每月对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百公里耗油量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定期公布出车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成本核算。另一方面,落实定点保障。区相关部门每两年一次招标确定维修、加油及保险定点企业。所有公务用车均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保险、停放。加油卡实施限车牌号加油。各车辆产权单位就近在中标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维修名目每季度上传平台进行更新;车辆保险由产权单位统一办理,定点参保;除经批准外,所有车辆完成出车任务后必须回场定点停放。全区统一规范“一车一档、一车一卡、一员一档”等制度台账,加装ETC。

按照“总编控制、处置一台更新一台以及逐年更新”的总要求,党政机关更新车辆,需在每年9月底前根据车管办统一部署提出下一年度车辆更新计划,并填报公务用车更新申报表,明确拟更新车辆车型、预算及时间安排。区车管办汇总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审核,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下一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经费预算报区政府批准。公务用车更新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再调整。更新车辆实行“先处置,后配置”。车辆处置前由政府采购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区车管办和财政部门对车辆评估报告进行核实,并拿出可行性审核报告报请区政府审批。同时,根据审批意见和评估鉴定报告采取拍卖、厂家回收、报废等方式规范处置旧车,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账务处理。新购车辆全部按区采购中心规范程序采购并持区车辆上牌介绍信、市公车主管部门上牌函及相关材料方可至市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

二、主要成效

通过推进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我们深切感受实践所带来了实实在在成效。

一是形象提升,作风改进。江宁区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规定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自觉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适应公务出行新要求、新方式。开会骑共享单车、坐公交、步行的日渐增多,办任何事都靠“专车”服务的难觅踪迹,车辆渐渐回归到公务办公等用处上来。党员干部的执行力、精气神和作风面貌得到了明显提升,全区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机关干部廉洁从政不断增强,工作作风持续改进。

二是成本降低,惠民利民。公务用车统一调度,集中管理,解决了全区各部门传统的公车运行管理成本较高、公共财政支出消耗大、管理方式粗放等突出问题。公车正本清源,使用率和透明度提高了,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下降了。目前,全区公车运行费用节约可控,公车管理规范透明,包括公车在内的“三公”经费每年呈15%的下降趋势。我区更多的财力用在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上,近年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支出均在75%以上,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三是遏制腐败,促进发展。公车管理工作看似管理方面的“小事”,实质上是以制度改革促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大事”,改变的是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行为方式,改掉的是“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同时,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也为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增长点,我区公共交通线路达156条,公交车超过1400辆,出租车超过1000辆;设置了400多个公共自行车站点;网约车和分时租车也呈现稳步发展态势,公共交通体系日趋完善。

三、几点体会

一是调查研究是做好公务用车集中统管工作的基础。开展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调查研究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没有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统管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制定《方案》初期,区车管办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下发的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积极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取经请教,深刻领会“公车统管”工作精神实质。会同区纪委党风廉政室组织专人先后到杭州、武汉、苏州、无锡等地就“公车统管”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等内容进行实地调研,在充分借鉴了外地经验做法的同时,还抽调工作人员深入机关各部门了解实际情况,掌握了大量一手数据,为《方案》的科学制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统筹协同是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的前提。区车管办作为牵头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力度,定期掌握工作实施的情况,召开协调会,分析、协调和解决统一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先后制定出台《江宁区公务交通公共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公车购置和车改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宁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全区重大公务活动用车界定、申请使用流程进行了规范,对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公车使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针对少数单位对公车统管工作精神实质理解不透的问题,车管办进行了政策细则解读,区财政、纪检等部门也从资金保障、政策扶持和加强监督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为统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三是规范操作是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取得成效的保障。公车统管工作涉及部门多,面广、政策性强,既要推进又要规范操作。为确保规范操作,区车管办协调各部门,按照《方案》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进程,加强对车辆的清理、收缴。对需要处置的车辆进行综合评估和依规公开处置,纪检部门全程跟踪监督,使该项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及探讨

推进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是一个探索性的工作,还有许多未知领域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去大胆探索。

目前,江宁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仍处于实践阶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随着工作做实做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来,既有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管理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等薄弱环节,也有设施不全、资金投入不足、车型保障不力等问题。

一是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功能有待完善。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是加强公车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措施。目前平台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派遣和监督,功能比较单一,统计分析板块数据不全,单车查询某些数据不便;平台北斗定位准确性不足,信息更新缓慢,信号时强时弱,有时无法在平台上及时反映出来,存在监管漏洞。车辆违章信息未与交管部门对接,各单位车管人员不能及时掌握公车违章情况。

《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引领,制定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规划,构建机关事务信息化标准体系,出台技术标准、接口标准和服务标准,促进机关事务信息化工作规范有序。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是提高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就我市而言,由于实施了全市“一张网”,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的研发依托第三方,离不开后期持续性的维护与更新,要在实现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拓展平台内其他板块功能,解决信息更新缓慢,信号强弱不均,北斗精准定位等问题。统计分析板块功能数据可参照国管局公车年统工作所需数据进行细化,便于各使用单位汇总统计。主动协调对接交管部门,适时掌握公车交通违章信息,从而实现公车使用一体化、流程化、全面化闭环管理。

二是车辆更新资金限额带来系列困惑。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后,由于体量增大,政府“三公经费”限额给公务用车更新带来系列困惑。比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区公务用车更新限额仍维持在车改前的600万元/年的限额。全区保留的738辆公务用车有近80%的车辆已经超过更新年限,由于更新经费不足,更新车辆的基本条件已经由最低使用年限需满8年调整到满15年方可更新,有些车辆虽然能启动,但因更新不及时,不仅车况差,服务效率低下,而且维修成本较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亟待分批次进行更新。

公务用车使用及更新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公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车辆已经陆续达到更新年限。政府部门关于公务用车更新预算资金可根据实情出台和完善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以适应新形势下公务用车更新的需要,为各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三是SUV车型和商务车型需求增加。江宁区域总面积1561平方公里,辖区内地质条件十分复杂,地形狭长,南北、东西距离较远,辖区内有10个涉农街道,且有青龙山、黄龙山、汤山、孔山、横山、云台山、天马山、莺子山、牛首山、方山等多个山脉及林区。区内江河湖泊众多,长江和秦淮河穿境而过(长江江宁段22.5公里、秦淮河江宁段80.5公里,两大水系共约110公里)。多数机关单位和街道都承担着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山林防火、江河湖泊防护、环保监测等重要职能。尤其是山林防火巡查和江河湖泊防汛救援任务致使基层综合治理的任务重,压力大,标准高,用车出勤需求量以及执法队员乘员增加。SUV车型和商务车型因其车辆特有的特性从而需求增加。

鉴于现阶段越野车型编制增加难以突破的情况下,对有山林防火巡查和江河湖泊防护职能的部门,更新车辆时在限定车价和排量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一定比例的SUV车型,允许执法执勤部门将部分5座车型更新为7座的商务车型(增加乘员),以缓解一线基层实际工作的需要是当务之急。

发展不止步,探索无止境。江宁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从无到有,边学习、边摸索、边创新,还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监管措施,才能管出成效、管住长远。我们将继续探索实践,始终保持开拓创新的勇气,全力推进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管理水平,努力为江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臧茂忠
信息来源:江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