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局着眼法治机关建设,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助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决落实“法治化”建设责任。广泛开展学法普法活动,精心组织机关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学法考法活动,扎实开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全员学习率和合格率均为100%;严格落实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全年开展招标合同、磋商性文件等审查把关150余次,规范文件、制度合法性审查,防范行政决策风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反映问题整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建议的办理工作,有力推动我局在预算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利用等方面的规范管理。
二是加快筑牢“规范化”建设支撑。围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先后印发《宿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宿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7个,形成“2+7+X”全链条公房公车管理制度体系。聚焦服务保障职能,梳理服务任务清单,全要素再造服务流程,从财务运转、周转房管理、公车使用、值班制度、安全工作、库房管理及班组业务工作等方面制定了14项工作规范,出台、建立、完善各类制度、规定和标准、规范等45项,细化业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构建“管理、服务、监督、考核”于一体的机关事务规范化管理新模式。
三是探索激活“标准化”建设动能。围绕集中办公区保洁、安保、消防、会务等七大类13个后勤服务项目,统一外包服务,研究制定10余项相对统一、科学合理的物业服务标准,健全完善服务人员监管机制、服务质量考评机制等权责清晰的管理机制,后勤服务质量稳步提升。聚焦党政机关庭院常态长效管理,牵头编制省级地方标准《党政机关庭院管理规范》,顺利通过审查并发布实施。先后编发“可爱庭院”专题通报58期,评出“十佳庭院”、优秀庭院46家,推动机关单位庭院面貌、秩序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