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保202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如期完成,6月6日下午,镇江市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国管局、省管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会精神,回顾总结了2023年工作,并对2024年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长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市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地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系列讲话精神,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践行“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带头落实节能节约各项制度,在确保公共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进一步培育生态文化,培养节约意识和科学合理的工作生活习惯,营造人人崇尚节约、人人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切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加强制度标准体系建设,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重点在能源定额、能源审计、监督评价、激励约束等配套制度上下功夫;要把握主攻方向,继续推进示范创建行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要扎实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调动和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有效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宜建尽建”的原则,推进各市区、教育、卫生系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要加大《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宣贯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做好做实;要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要求,有条件的单位建设数量应不低于本单位地面车位总数的15%。特别是对外开放的公共机构,要适度配备一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要加强领导,严格考评,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高质量考核细则要求,对标对表做到“有谋划、有安排、有督导、有评价”,关键环节分管领导要亲自把关,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所有职能处室人员要积极作为,明确职责和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节能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切实担负起协调、推进、指导、和监督、考评职责,定期召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增强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及业务交流,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在抓好本单位节能工作的同时,积极指导本系统的节能工作。要落实考评机制,建立严格、全面的督查考评制度,积极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会上,镇江市发改、住建、水利、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还分别围绕分布式光伏发电、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约用水、生活垃圾分类和反食品浪费等,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