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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印发《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4-08-27 10:35 浏览次数:

近日,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以《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与运行指南》为核心的公物仓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全覆盖。

《办法》分为总则、机构和职责、范围和原则、管理流程、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附则共七章三十条,督导执行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政策,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贯彻落实到公物仓管理运行中,明确了资产从入仓到退仓的运作处置流程,共配套6张出入仓管理清单表,实现了对新入仓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有效盘活利用闲置资产,节约高效保障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需要。

《办法》充分体现了坚持实物资产与价值管理相统一原则,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对公物仓资产实行定期清理制度。同时,《办法》聚焦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业务需求,依托江苏省党政机关公物仓平台,形成由点、线到面的“1+N”公物仓分布格局,强化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资产的监督,完善公物仓信息平台数据等管理要求。

下一步,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做好《办法》宣贯工作,督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为推进国有资产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和建设节约型机关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刘乐乐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