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管好房产、土地等实物资产是保障党政机关高效运转、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集中统一管理和节约集约使用、推动闲置房产盘活利用服务古城保护更新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和深入思考。
一、经验和做法
2022年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有力推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六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市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建设,因地制宜开展闲置房产盘活利用,在履职尽责中展现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担当作为。
(一)深化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聚焦主责主业,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摆到突出位置。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苏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及7个配套管理制度,明确机关事务、发改、行政审批、财政等部门及使用单位的职责分工,构建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推动集中管理。全力推动办公用房“六统一”集中管理,落实权属统一登记要求,加强资源统筹调配,促进盘活利用,提升保障能力。三是深化信息赋能。完善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全市一张网”建设,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数据测绘及系统上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动态管理的智能化监管模式。
(二)推动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是完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基础性工作。2022年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协商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原产权单位,攻坚历史遗留问题,理清房产“前世今生”,持续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现已完成128处、73.15万㎡的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登记率达77.9%,位居全省前列。
(三)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一是聚焦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督查检查,完成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整改。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发现问题整改,“一楼一策”完成办公用房权属登记不规范、未经审批违规租用(无偿使用)房产、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用途等问题的整改销号。二是开展事业单位房产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掌握市级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房产信息及房产对外出租、租用房产办公情况,并按照租金不超过50元/㎡/月、面积不超过核定标准80%,对33处超限额标准租赁房产开展清理规范,年节约财政资金1530万元。三是严格市级机关房产大中修项目审核。重点安排安全消险项目,暂缓实施改善提升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从统一实施前的年均超1亿元降至1000余万元,核减率近90%。
(四)推动市级集中办公区建设。2017年以来,建成苏州城市生活广场集中办公区,实施市行政中心综合提升工程,开展干将西路1038号集中办公区建设,市级机关办公集中度有效提升,办公条件和环境显著改善。根据市委市政府古城保护更新决策部署,有序完成在历史城区办公的市统战系统、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3家市级党政机关及20多家下属事业单位的腾迁,实现了服务古城有机更新和改善机关办公环境的同频共振。
(五)创新开展闲置房产盘活利用。综合运用活化利用、合作开发、公开招租、实物置换等多种途径,推动闲置房产处置盘活。一是对文控保建筑、名人故居和红色资源等房产,融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配合专业公司更新修缮、活化利用。体育场路4号整体移交市党史办,建成中共苏州独立支部旧址,传承红色基因;五卅路148号金城新村、锦帆路38号章太炎故居移交名城保护集团,分别建成苏作馆首店和古吴轩书店旗舰店,展现江南文化。二是对安全隐患凸显,无法用于机关办公、体量较大房产,在不改变权属前提下,与国企合作整体解危,建设运营文化产业园、创意园、康养项目等。金狮河沿45号1.7万㎡老校舍变身为文化创艺产业园M+金狮“校园里”,乌鹊桥路68号0.8万㎡旧会堂即将崛起直播电商、网红经济聚集区,吸引更多活力人群驻足;宝带东路231号0.4万㎡旧办公楼正在打造康养综合体项目,丰富健康养老需求。三是对散布于古城区的零星资产,“一房一策”公开招租,优先引入文化工作室、众创空间、非遗传承等新兴业态。西塘北巷9号300㎡破旧住宅修缮后出租,引入桃花坞木刻年画大师工作室,助力非遗文化传承。四是按照等价值交换原则,与属地政府开展房产置换,提升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度和利用率。将东小桥弄3号0.7万㎡闲置办公用房置换给姑苏区,用于支持一墙之隔的百年名校沧浪实小发展,赓续姑苏千年文脉。
二、问题和挑战
虽然我市在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但是对照苏州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做示范的党政机关运行保障要求,仍存在矛盾和问题有待解决。
(一)国企无偿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问题。《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原则上不得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但长期以来,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一般国有资产,有时为了支持国企发展,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登记在国企名下或无偿划拨给国企。近年来,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巡检重点关注内容。财政部江苏监管局2022年曾通报某地区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至国企,要求立即整改。部分地方政府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宿迁市2023年出台文件明确要求2025年前将原先划拨至国企的房产重新转回党政机关。此外,由于历史原因,各类社团和学会协会长期无偿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总面积超过0.4万㎡。
(二)技术业务用房违规建设使用问题。《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明确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但部分地区为解决党政机关办公困难、改善办公条件,以建设技术业务用房名义立项,建成后改变用途,安排机关办公。公安、检察、生态环境部门在上级部门巡查时被发现存在较多此类问题。此外,部分单位对于技术业务用房的认识不够准确,将属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服务用房、设备用房等误认为技术业务用房;个别单位以建设活动室和展示、接待场所等名义,在办公用房调配时提出明显不符合规范的面积要求。
(三)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分散管理弊端。长期以来,我市除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外,其他房产由各部门自行管理,房产低效使用、低价出租、甚至被无偿占用的情况较为突出。部分单位管理意识淡薄,房产情况不明、产权不清、账实不符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单位几经发展变迁,名下房产类型繁多,出现对外出租出借、租用借用社会房产、空置闲置并存现象,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高,主管部门统筹力度不够。部分单位在出租房产时未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未进行公开招租,出租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存在无偿出借现象,目前共有48处、1.36万㎡经营性房产和存量住宅无偿出借。
(四)闲置房产盘活利用面临障碍。由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很多低效闲置房产在盘活利用过程中面临着难度大、周期长、风险高等问题。一是房屋产权情况复杂。部分房产存在以下情形,开展权属统一登记和合法处置利用难度大:被企业、个人占有,产权存在法律纠纷,收回难度较大;所有权由党政机关与企业共同拥有,产权归属分割不清;土地超出用地红线;土地、房产所有权人不一致;历史上经过改建、扩建、与原产证登记情况不符;土地规划未经核实、房屋建设程序不规范、原始资料缺失等。二是房屋状况多样。部分房产面积较小、位置偏僻、使用价值不大,不满足现代办公需要,无法调剂使用,处置利用难度大、周期长。部分房产具有使用价值,但房龄较长,存在安全隐患,甚至被鉴定为危房,必须加固后才能使用,而加固成本甚至高于新建成本,处置利用进退维谷。
三、思考和建议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对于发挥房产资源功能和价值、提升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意义重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坚持系统观念,创新工作方法,持续做好两“底”两“新”文章,努力探索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集中统一管理苏州方案。
(一)摸清房产资产家底。一是组织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房产的权属情况、房屋特性、面积位置和使用状态等,为下一步统筹调剂使用、规范租赁管理、盘活闲置房产奠定基础。二是加强机关事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分工合作,按照机关事务部门负责实物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价值管理的原则,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情况,查明详细原因,规范财务处理,实现账实相符。其中盘盈及名义价值(1元)入账的房屋土地,通过市场评估或“专家评审会”形式确定其价值并登记入账。三是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全面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经营性房产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的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协调原产权单位和相关部门,会商梳理当前政策,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在免税期内(2025年底前)完成权属登记工作。
(二)守牢办公用房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办公用房已成为稀缺资源,不仅要管好用好、防止流失,还要增加优质办公用房供给、提升保障能力。一是做大底盘。将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纳入集中统管范围,参照党政机关管理。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中闲置、待处置、出租出借房产及党政机关经营性房产开展分类甄别,将体量较大、适合机关办公的房产收回,进一步做大办公用房底盘。二是规范使用。根据机构改革后各单位编制情况,重新核定办公用房配置面积。动态开展办公用房超标使用专项整治,确保使用单位、领导干部合理使用办公用房。对于违规使用或不合理现象,责令限期整改,并向审计、巡察部门通报。三是统筹调配。加大办公用房资源跨系统、跨层级调剂使用力度和范围,逐步实现职能相近的市级机关调整到同一办公区集中办公、市级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相对集中办公。逐步取消市级机关外租办公用房,缺口部分全部通过盘活存量办公用房统一调剂解决。四是规范维修。从严从紧审核市级党政机关大中修计划,加快房产维修地方标准编制,加强项目施工监管,加大建筑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力度,提升维修质量和水平。明确办公用房损坏要及时维修,避免将“病”房拖成危房,增加维修成本。五是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禁增量、减存量”思路,推动解决国企、社团和学会协会无偿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历史遗留问题。其中无偿使用的,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租金;产权无偿划转国企的,重新转回党政机关。
(三)深入推进闲置房产焕新。对于无法用于办公的闲置房产资源,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通过注入国企、转换用途、置换、出租、拍卖、拆除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一是规范注入国企。将历史城区内市级党政机关名下不适宜办公的历史建筑、文物建筑、控保建筑及有商业价值的闲置房产,综合考虑资产账面价值和市场价值,合理制定作价方案,报经市资产清查处置工作专班同意后,按规范程序注入名城集团,由名城集团根据古城保护规划,开展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充分发挥资产价值,助力国企发展壮大。二是及时转换用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更新需要,依法依规将闲置房产转换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或新经济产业园、创意园、文旅项目等新兴业态,让闲置房产焕发新价值。三是推动房产置换。与属地政府开展房产资源等价值置换,与土储中心合作推进闲置房产(土地)收储及房产实物补偿,进一步整合优化房产资源,同时将更具商业价值和便利市民文化生活的房屋置换出来,服务城市建设。四是规范出租拍卖。对于历史城区外的党政机关难以调剂利用且具有商业价值的办公用房,依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互联网渠道公开对外拍租或拍卖,收益上缴财政,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五是妥善实施拆除。依规对部分老旧房产开展安全鉴定,对没有加固改造价值的危房,在履行审批手续后,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拆除,消除安全隐患,拆除后可用于建设公共绿地等公益性设施。
(四)更好服务古城保护更新。古城是苏州最为独特、不可替代的资源,是苏州最具代表性的文化遗产。要推动房产集中统管和古城保护更新融合互促,为面向世界贡献古城保护苏州方案贡献机关事务部门力量。一是积极推动历史城区、特别是五卅路子城片区和竹辉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市级机关腾迁,为古城保护更新腾挪空间。通过协议搬迁、实物安置方式,与土储中心开展房产资源等价值置换,逐步将历史城区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置换成市行政中心和城市生活广场周边的房产资源,为市级机关相对集中办公区建设创造条件。二是将历史城区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社区(小区)的闲置房产,通过无偿使用、无偿划拨、协议定向出租等方式,划拨给社区(小区),转换为公共服务用房、社区食堂等公益场所,服务城市微更新,打造“一老一小”“一病一残”服务阵地。三是在全面总结节假日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向游客免费开放工作经验基础上,积极推动历史城区内及周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卫生间、健身场所等办公场所资源向游客及居民定向开放、错时开放与假期开放,通过科学编制开放规划,健全配套服务设施,加强运行秩序管理,推进数字化服务场景运用,形成长效机制,助力化解历史城区绿地空间紧缺、公共活动场地不足、就近停车困难等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