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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签约省直中心逐月还组合贷业务,何时生效扣款?

发布日期:2025-10-31 08:57 浏览次数:

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本月12日前签约成功的,首次扣款时间为本月12日,在本月12日(含)之后签约成功的,首次扣款时间为次月12日。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部分:首次扣款时间为次月20日。

       如遇节假日,原定扣款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