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服务
>
专题专栏
>
江苏省直公积金
>
常见问题
>
缴存类
将南京市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至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等省直住房公积金账户交满6个月吗?
2025-12-12 15:41
浏览次数:
打印
答:不需要,省直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满1个月后,即可通过“苏服办”APP办理账户转移业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