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变动,刚在省直中心开户缴存一个月,之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能否在省直中心申请逐月还贷?

2025-12-12 15: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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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职工在省直中心开户并正常缴存后,按以下流程办理逐月还贷业务:1.取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逐月还贷业务(具体操作可咨询南京中心);2.通过“苏服办”APP办理转移接续,将南京中心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省直中心;3.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婚姻情况证明,至省直公积金缴存银行柜面办理省市互联逐月还贷签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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