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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局:盘活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 赋能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6-02-27 15:16 浏览次数:

近年来,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城市更新规划要求,以集中统管为基础、制度完善为抓手、分类盘活为核心、资源优化为目标,推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从“静态管理”向“动态增效”转型,为城市更新注入强劲动能。

一是聚焦集中统管,筑牢城市更新资产基础。全面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集中统一管理,通过精准摸排、攻坚移交,截至2025年9月,除特殊房产外,应纳入集中统管的房产已全部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现资产底数“一本账”动态管理。抓住免税政策窗口期,加快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着力破解部分房产权属不清等历史难题,为房产盘活处置、城市更新项目落地提供坚实产权保障。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城市更新盘活流程。坚持依法依规推进资产盘活,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转让、出租、产权置换操作流程,明确房产盘活路径、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协同交易集团、城投租赁公司建立房产盘活处置协同机制,固化部门职责、审批权限、处置标准等关键事项。严格遵循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城市更新规划,配合修订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处置等配套制度,细化房产盘活处置适应情形、管理权限及操作规范,确保房产盘活工作合规有序融入城市更新大局。

三是分类精准施策,释放城市更新资产效能。全面梳理存量闲置资产,按照“一房一策、分类处置”原则,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加快盘活利用:一是市场化运营增效。通过公开招租等方式,有序推进存量闲置房产出租,提升国有资产收益,助力城市产业发展、商业配套完善。二是规范处置存量资产。稳步推进长期闲置、年久失修的老旧住宅公开拍卖,加快转让体量较大、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闲置低效房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城市更新腾出发展空间。三是功能转型赋能民生。聚焦城市功能短板,将阊胥路、木杏新村、桃花坞等区位适宜的闲置房产,移交姑苏区属地街道改造为社区食堂、睦邻空间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效完善城市功能配套,让房产盘活成果直接惠及民生。

四是优化资源配置,助力城市空间提质增效。紧扣城市更新“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利用效率” 要求,立足古城保护与更新并重的发展导向,通过接收闲置房产、推进使用权置换、实施跨层级划转、转换经营性房产用途等渠道,积极拓展可调配办公用房资源,科学制定办公用房配置工作方案,推动办公资源集中集约高效利用,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古城功能提升释放优质空间资源,着力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打造成为赋能城市综合品质提升、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重要载体,实现“国有资产节约高效、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双赢。

作者:(资产处
信息来源: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