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管理协议
监管方(甲方):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使用方(乙方):
根据《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维修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为积极稳妥推进 (项目名称),确保项目规范、有序、高效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预算: 万元,以合同成交价为准。
二、项目实施期限:
1、维修方案确认: 月 日前完成;
2、项目招标采购: 月 日前完成;
3、竣工验收: 月 日前完成;
4、结算审计资料: 月 日前递交甲方;
5、固定资产登记: 月 日前完成入账。
三、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主要职责
1、审核维修方案、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等文本文件。
2、提供技术、程序、政策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3、根据项目需要,为施工现场配置移动式视频监控装置,组织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协助并督促乙方抓好工程安全文明管理。
4、依据乙方申请和合同约定,审批支付工程款项。
5、组织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
(二)乙方主要职责
1、编制维修改造(设备采购)设计方案(文件)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等文本文件。
2、承担项目管理的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明确维修项目的归口责任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控制管理职责。
(1)负责工程前期审批手续办理。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不含5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开工前按照《南京市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建设方应当到工程所在地街道城管科办理限额以下工程开工信息登记。其余项目按照《关于规范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完备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等手续。
(2)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控制。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标准和协议约定实施期限,加强施工全过程管理,工程完工后组织竣工预验收,协同甲方共同组织竣工验收。
(3)负责投资控制。按照合同成交价控制项目预算经费,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签证。确需变更的,实行事前审批,按程序通过联系单形式沟通确定后方可实施。
(4)负责安全文明管理。明确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的要求、责任和义务,监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制度等落实情况;建立并实施包括教育培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重点对动火作业、高空作业、施工用电、临边临洞防范等高风险环节加强管控;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安装移动式视频监控。
3、根据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项申请。
4、办理资产处置和资产入账。
四、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不得变相进行改建、扩建,严禁超标准装修。为规范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甲乙双方需共同做到:
(一)遵循统筹安排、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项目经费仅限于与办公用房维修相关的各项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项目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增加。乙方如自行取消项目实施,须在收到甲方项目立项的复函后1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三)严格按批复的项目内容和预算(以合同成交价为准)组织实施,未经甲方批准同意的维修内容或超预算部分,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
(四)维修项目原则上在此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项目剩余未支付经费(未开工项目予以取消),所缺经费乙方自行解决。
(五)工程款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支付参建单位。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将廉洁管理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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