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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还贷业务最低留存金额由签约时月缴存额的12倍降低至6倍,如何取出多余部分金额?

发布日期:2026-08-11 18:29 浏览次数:

答:在2026年5月9日前已签订逐月代扣业务的缴存职工,可通过“苏服办”APP“一次性提取预留资金”申请办理提取多余部分资金。

办理路径:进入“苏服办”APP首页—江苏省直公积金—业务办理—提取业务—其它类提取,选择“一次性提取预留资金”,系统将自动计算并给出“建议可提取额”,按操作提示办理即可。

如申请提取金额超出签约时月缴存额的6倍,则需满足其他公积金提取条件,通过“还贷类提取”等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