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管理

学术交流

    权属证明复印件办理
    政策依据

    江苏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


    服务对象

    办公及业务用房权属证明办理在我局名下的省级机关单位

    办理条件

    因诉讼、装修改造及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办理权属证明复印件的

    办理单位

    房地产管理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30(夏时15:00-18:00)

    办理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47号

    联系电话

    025-83398677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提交材料

    省级机关相关单位书面提出申请,注明申请事由及权属证明复印件去向,并盖单位公章

    备注
    权属证明复印件办理
    政策依据

    江苏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


    服务对象

    办公及业务用房权属证明办理在我局名下的省级机关单位

    办理条件

    因诉讼、装修改造及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办理权属证明复印件的

    办理单位

    房地产管理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30(夏时15:00-18:00)

    办理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47号

    联系电话

    025-83398677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提交材料

    省级机关相关单位书面提出申请,注明申请事由及权属证明复印件去向,并盖单位公章

    备注
    维修资金使用
    政策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服务对象

    我局出售的房改房住户

    办理条件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办理单位

    房地产管理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30(夏时15:00-18:00)

    办理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47号

    联系电话

    025-83398682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提交材料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工程预算;公示材料;2/3以上业主同意签名表;委托书;维修和更新、改造合同;

    备注
    房改房出售
    政策依据

    江苏省省级机关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

    关于调整江苏省省级机关2002年度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


    服务对象

    我局管理的公有住房承租户

    办理条件

    承租我局未售成套公有住房且符合房改政策提出购买承租住房要求的

    办理单位

    房地产管理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30(夏时15:00-18:00)

    办理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47号

    联系电话

    025-83398674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提交材料

    租赁证、户口簿、身份证、工龄证明、单位证明、个人申请书等

    备注
    办公用房调整
    政策依据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服务对象

    省级机关单位

    办理条件

    省级机关因增设机构、调整职能或业务发展等需要增加或调整办公用房的

    办理单位

    房地产管理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30(夏时15:00-18:00)

    办理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47号

    联系电话

    025-83398678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提交材料

    办公用房申请函、现有办公用房情况、编办批复的单位人员编制情况等

    备注
    办公用房维修
    政策依据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

    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服务对象

    省级机关单位

    办理条件

    1、经相关部门认定,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
    2、室内装修破损情况严重,水、电、消防、空调等各系统严重老化,影响办公楼正常使用的;
    3、因办公用房调整或搬迁等其他原因确需维修的;
    4、房屋距上次大修或装修10年以上确需维修的

    办理单位

    房地产管理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30(夏时15:00-18:00)

    办理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47号

    联系电话

    025-83398676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提交材料

    维修申请书,主要包括办公用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维修必要性、维修初步方案、项目匡算、图纸等相关资料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