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 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
  • 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
  • 公有住房出售
    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审批
    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服务对象

    省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

    办理条件

    在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单位

    房改办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30(夏时15:00-18:00)

    办理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47号

    联系电话

    025-83398695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提交材料

    20__年度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调整表

    备注
    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审批
    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服务对象

    省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

    办理条件

    在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单位

    房改办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30(夏时15:00-18:00)

    办理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47号

    联系电话

    025-83398695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提交材料

    20__年度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调整表

    备注
    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审批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服务对象

    省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

    办理条件

    1998年11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

    办理单位

    房改办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30(夏时15:00-18:00)

    办理地点

    西康路47号


    联系电话

    83398695、83398693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提交材料

    1、江苏省省级机关职工购房(工龄)补贴审批表

    2、江苏省省级机关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清册.xls

    3、江苏省省级机关职工购房(工龄)补贴申报表

    4、江苏省省级机关职工购房(工龄)补贴登记表

    5、工龄及职级证明

    6、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复印件 (离退休职工)
    8、资格证书及单位聘书复印件(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9、军队住房补贴资金领报证(2000年后军转人员)
    10、公有住房产权证或租赁证复印件
    11、调入人员调出地享受福利分房及住房补贴领取情况证明(2010年后易地调入人员,由调出地房改部门出具或签署意见)
    12、其它证明和说明材料

    (凡为复印件的,职工单位应核对原件)

    相关表格下载路径: 办事服务-住房制度改革-资料下载

    备注

    凡承租部队住房等尚未领取军队个人住房补贴或购房差额面积货币补差的,暂缓受理其一次性住房补贴补差申请。